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乡村振兴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明确信息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主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的要求,把资金项目公开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公开作为重点,截至目前,利用政务公开栏、县政府网站共开展政务公开58次,其中公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18次,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情况7次,“雨露计划”补助情况3次,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情况4次,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脱贫人口借款贴息情况2次,项目库建设2次,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对象纳入、消除等方面信息15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在便民服务中心、局机关等设置意见建议收集箱,对外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畅通申请渠道,方便群众提交政务公开申请。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3年,我局依据公开事项和内容不同,严格审核程序,严把政策关、数字关、确保公开的事项符合政策要求,前后数据一致,尤其在项目公开上,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一公告”,并按项目属地,将项目建设公开到镇、村及项目地点,既让群众监督项目的实施过程和质量,同时也提高了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乡村振兴局未开设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网站和单位公开栏开展。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严把保密审查关,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二是抓好常态化公开,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注重信息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坚持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督导检查。从公开的内容、时效等方面,对标政策要求,定期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将监督检查向镇、村延伸,提高公开事项的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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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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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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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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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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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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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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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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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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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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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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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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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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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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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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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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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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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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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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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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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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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对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内容不详细、不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严格按照《麟游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麟乡振发〔2021〕115号)、《麟游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麟财发〔2021〕115号)文件要求,及时主动公开乡村振兴领域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二是加大对财务、人事劳资和重大决策等事项的公开,积极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促进廉政高效机关建设,推动各项政策、工作落实。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宣传力度,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