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实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全面夯实信息公开责任,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服务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基本工作理念,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关切的问题,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退役军人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2023年度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条,按规定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等相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未收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条例》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落实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3年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未开设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县政府网站、局机关公开栏展开。
(五)监督保障。始终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通力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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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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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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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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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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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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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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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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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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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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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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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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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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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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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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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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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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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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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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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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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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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主动性不够;二是公开内容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时效,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学习借鉴好的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办理网上咨询和相关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综合素质,更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