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麟游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县民政局代管的事业单位,主管全县老年人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人口老龄化的重大战略意义,调研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人口老龄化对策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全县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组织老龄方面的重大活动,指导全县老龄工作;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协调有关部门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积极推进老有所养和养老社会化,促进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和老有所医;组织指导全县老年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活跃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老有所为,推动老有所乐,促进老有所学;指导涉老团体发挥作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配合县民政局搞好农村幸福院和村级老年协会阵地建设,狠抓村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以村老协为主体,建立农村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为高龄、空巢、留守和困难老人提供帮助。积极发挥村老协作用,不断提升村老协的为老服务能力。
2、切实做好老年人优待及维权工作,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继续做好《敬老优待证》办理工作,积极开展老年法律援助工作,做好老年人来信、来电、来访接待和办理工作。继续做好老年人信息采集录入建库工作,实现高龄补贴发放网上办公、网上监督、网上查询和老年证件办理业务。
3、围绕“敬老月”活动,做好老年维权优待、老年文体活动、为老志愿服务和敬老爱老宣传等工作。继续做好春节、老年节和国庆节等节庆期间走访慰问老红军、市级离退休老领导、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生活困难老干部遗孀和城乡生活困难老人等工作。
4、全面开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工作,加强照护员队伍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和工作指导交流。充分发掘社会为老服务资源,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多样性,提升为老服务水平。积极研究和掌握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和心理需求,千方百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咨询和心理慰藉等服务。
5、积极开展老年学术研究,充分发挥老年经济实体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补充作用,广泛开展老年文艺、体育、摄影和书画等文体活动。
6、重视对涉老政策的宣传,加大对老年工作的宣传。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内设机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老龄办总编制4名,全部为公务员编制;单位现有在职人员4人,离退休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无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老龄办收入预算为225.75万元,较上年减少1.6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改革导致的收入预算减少。
2018年,老龄办支出预算为22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45万元 ;项目经费支出5.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6 %,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改革导致的支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225.75万元,较上年减少1.6 %,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制度改革导致的收入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75万元,较上年减少1.6 %。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老龄事务(2080205)222.203万元,较上年增加1.48 %,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金的增加及老年照护员工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0.068万元,较上年增加6.25% ,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工资正常调资晋档导致的工伤保险预算的增加。
(3)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99)1.392万元,与上年持平。
(4)财政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1201)2.082万元,较上年增加12.3 % ,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工资正常调资晋档引起的相应医疗保险缴费的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老龄办支出预算为22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5.44万元,较上年增长429.18%,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社区养老照护员工资、保险等被统一纳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5万元,较上年减少5.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1.69万元,较上年增加180.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5.3万元,较上年下降97.12 % ,主要原因是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社区养老照护员工资、保险等被统一纳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0.35万元,与上年持平,全部为公务接待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万元,与2017年持平。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