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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23 16:12:56

麟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协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中省市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监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毒麻精神药品的监督、管理、使用,执行省、市、县药品“三统一”配送相关政策,开展药品及医用耗材供应体制改革工作,保证医疗机构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八)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落实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组织落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相关政策措施。

(十)贯彻落实《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制定并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协同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主导协调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指导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督促抓好组织实施,促进中医药发展。

(十六)贯彻落实《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拟订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及健康城市建设活动,组织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除害防病工作,开展爱国卫生执法检查,加强社会面控烟及健康教育工作。

(十七)承担全县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负责在我县召开的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保健委员会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负责全县保健对象重要医疗保健任务的协调和指导。

(十八)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和监督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按规划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县卫计系统建设项目的评审与申报及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和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国有资产及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做好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服务价格和收费票据的监督管理。

(十九)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县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防治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县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基层卫生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追赶超越合力

1.强化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引导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握时代要求。紧扣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各项部署要求,科学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卫生计生事业的战略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的发展理念,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坚持始终把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摆在首要位置,推动卫计事业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方向前进。

3.致力追赶超越。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落实中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及年度卫计工作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追赶超越”定位、“五个扎实”要求和“五新”战略任务结合起来,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调研活动,进一步明确卫生计生事业追赶超越的方向和目标,完善追赶超越的思路和重点,努力走好新时代麟游卫计系统追赶超越长征路。

(二)决战健康扶贫,增进贫困人口福祉

4.落实贫困患者医疗保障各项政策。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财政、民政、财保等部门,健全完善健康扶贫各项政策,使贫困人口受益。镇、村门诊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患者新农合报销、大病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障“五重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5.推进“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加强贫困患者分类救治管理,制定诊疗方案,确定定点医院,加强临床路径管理,落实集中分类救治政策措施,提高大病救治率。完善慢病签约工作长效机制,提高签约服务质量。落实重病兜底患者政策保障、跟踪随访、健康管理措施。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落细落实,让贫困人口少得病。

(三)发力健康麟游,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6.认真落实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制定《关于推进健康麟游建设的决定》《“健康麟游2030”规划纲要》《健康麟游建设考核管理办法》,促进全社会形成抓健康的良好局面。实施《健康麟游2018-2020行动计划》,落实健康城市建设“十大行动”,打造一批省市县级健康镇村(社区)和健康细胞工程,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县健康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7.积极实施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力度,继续开展“三减三健”行动,向城乡居民大力宣传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8.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村改厕步伐,提升改造农村厕所3000座,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四)聚焦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五项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

9.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扩大紧密型医联体、县域医共体、远程医疗会诊网络建设,做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提高县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服务机制,开展有偿签约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

10.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建立健全医院治理体系,切实发挥政府办医职能,推进管办分开。配合推进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积极探索人员总量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巩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成果,试行院长年薪制,优化医务人员薪酬结构,充分调动积极性。

11.在全民医保制度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借鉴DRGs付费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控费机制,确保全县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

12.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上实现新突破。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制度,严格落实“三统一”药品“零差率”政策和药品耗材“两票制”,继续实施中药饮片定点采购,加大重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控制在35%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控制在15元左右。

13.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深化医药卫生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医疗机构常态化监管,依法规范从业行为,提高全行业医疗质量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改革,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路。

(五)强化国策意识,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

14.认真落实免费基本生育制度。继续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筛查,打造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链条,织牢母婴健康安全网。积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优化生育登记工作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通道。

15.落实计生奖扶政策。足额落实计生奖励扶助各项政策,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生产生活,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巩固“一盘棋”成果。

(六)坚持防治结合,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6.提升重大疾病防治能力。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落实艾滋病、乙肝、狂犬病、出血热、手足口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精准防控策略,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传染病疫情。

17.规范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在全县开展预防接种安全服务年活动,规范接种服务,强化疫苗流通和冷链运转管理,确保疫苗安全有效。巩固地方病防治工作成果,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和随访管理。加强慢性病管理,实施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项目,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重点癌症等早诊早治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和精准干预全覆盖,进一步巩固提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

18.加强医疗机构疾控工作。落实县级医院、镇中心卫生院及分院公共卫生职责,推进医疗模式转变,让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得到有效落实。

19.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水平。全面执行新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继续推行“购买券”管理,加强信息化绩效考核,促进14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质增效。

(七)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0.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2018 - 2020年),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医疗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完善临床路径质量控制及效果评价体系,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全路径管理病人达到出院病人30%以上。做好医疗安全事件监测,积极防范医疗差错。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以电子病历为核心,促进医疗机构间信息共享。

21.加强管理创新,提升医疗质量,加大对医疗机构废物、废水处理整治力度,确保环保责任落实。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用血。强化医疗应急保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护工作。

22.优化社会办医环境,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消毒洗剂、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检查机构,落实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各项政策,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督结果,全面提高民营医院的服务水平和社会信誉度。

23.深入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八)发展中医药事业,持续推进医养结合

24.深入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全力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巩固提升工作。按照“调整、巩固、完善、提高”的原则,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提升县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25.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在县中医医院开展“治未病”工作,完善提升“治未病”服务功能;完善镇中心卫生院及分院中医馆服务功能,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26.加快发展医养结合,提升老年公寓暨中医健康服务中心发展水平,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融合发展,培育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健康养老服务等产业,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27.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以丈八为重点发展中药材,全县种植中药材达到2万亩。加大中药材栽培技术宣传、服务力度,以合作社、企业为主体,引导农户规范化、科学化种植中药材。以崔木、九成宫、招贤三个镇为主体,沿乡村旅游环线种植观赏性中药材,形成景观。

(九)强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28.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完成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实施2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力争全部完成居家村卫生室向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搬迁任务,不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

29.加快智慧医疗建设步伐。加强省、市、县、镇、村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纵横互联互通及成果应用,完善优化平台功能。做好卫生计生系统政务信息整合共享,力争实现健康数据与其他行业数据交互应用。加强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网络系统平台维护,提升跨省就医联网结算服务水平。积极发展远程医疗,构建“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新模式。

30.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继续巩固市人民医院与县医院、常丰镇中心卫生院、花花庙分院、天堂分院医联体建设成果。加强苏陕医疗协作,选派医务人员前往江苏沛县对口协作医院进修学习,邀请江苏沛县专家来我县开展医疗帮扶工作。扎实开展县镇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与全县所有镇中心卫生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签订帮扶协议,定期开展坐诊带教、义诊查房,提高卫生院管理水平,拓宽卫生院业务范围。实施好定向招聘、“订单定向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项目,加强全县卫生人才队伍力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共25个。

序号

单位名称

1

麟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

2

麟游县计划生育协会

3

麟游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4

麟游县红十字会

5

麟游县医院

6

麟游县中医医院

7

麟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

麟游县妇幼保健所

9

麟游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10

麟游县九成宫镇中心卫生院

11

麟游县九成宫镇中心卫生院良舍分院

12

麟游县九成宫镇中心卫生院桑树塬分院

13

麟游县九成宫镇中心卫生院澄铭窑分院

14

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卫生院

15

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卫生院阁头寺分院

16

麟游县两亭镇中心卫生院

17

麟游县两亭镇中心卫生院天堂分院

18

麟游县丈八镇中心卫生院

19

麟游县酒房镇中心卫生院

20

麟游县酒房镇中心卫生院花花庙分院

21

麟游县崔木镇中心卫生院

22

麟游县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洪泉分院

23

麟游县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河西分院

24

麟游县常丰镇中心卫生院

25

麟游县常丰镇中心卫生院庙湾分院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卫计局包括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4个。县编委核定编制386名。其中县卫计局11名,县计生协会3名,计划生育流动办3名,县红十字会3名,县医院121名,县中医医院47名,县疾控中心25名,县妇保院8名,县计生站9名,乡镇卫生院共156名。卫计系统财政预算正式在职在编人员357名,退休129名,遗属23名,离休2名,六十年代2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原值16154.5371万元,其中: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18台(套);2018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80.53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预算收支安排2980.539万元,2017年卫计系统预算安排2943.042万元,较上年增长37.49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0.53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980.539万元,2017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43.04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943.042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主要为人员工资和村卫生室建设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2980.539万元,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2943.0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主要为人员工资和村卫生室建设资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情况见下表:

功能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

**

1

2

3

4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184,880

184,880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26,760

26,760



2082799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498,960

498,960



2100101

行政运行

1,017,190

887,590

129600


2100199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

251,310

251,310



2100201

综合医院

2,870,420

2,870,420



2100299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10,000

10,000



2100302

乡镇卫生院

11,139,780

11,139,780



210040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979,680

1,777,380

76500

125800

2100403

妇幼保健机构

395,140

395,140



210040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492,100

222,500


2269600

2100499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111,000



111,000

2100716

计划生育机构

172,060

143,560

28500


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

950,710

922,210

28500


2100799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195,820

625,520

24900

1545400

2101201

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989,640

989,640



2100202

中医(民族)医院

1,219,940

1,219,940



2310399

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3,000,000



3000000

2320303

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

300,000



300000

合计

29805390

22,165,590

288000

7351800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明细见下表:

经济科目编码

经济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

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备注

**

**

1

2

3

4

**


工资福利支出

20,606,510

20,606,510





商品和服务支出

2,478,360


317,400.00

2,160,960.0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40,520

1,529,680


510,840.000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300,000



3,300,000.00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1,380,000



1,380,000.00


合计


29,805,390

22,136,190

317400

735180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本系统25个单位三公经费总预算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卫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在下达预算时,坚持“节俭办事,严控支出”的原则,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压缩各项公务支出,确保平稳运行。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局机关行政运行支出1017190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84859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000元,公务费4.2万元,电话及其他费用0.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8.46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0.2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4.0474万元、无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6.2万元。

八、名词解释:

工资福利性支出:反映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本单位主要指退休和遗属人员工资。

商品服务性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指村卫生室建设资金。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和官坪新区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补助资金。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