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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23 15:48:07

麟游县司法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负责市律师协会麟游联络组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装备、计划、财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开展十九大精神“大宣传”,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

(二)围绕 “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全面提升法润杜阳行动。一是突出重点,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二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三是加大法治示范创建力度。四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五是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

(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提升化解矛盾促和谐行动。一是扎实推进规范化调委会建设。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三是持续推广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四是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五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四)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全面提升教育矫治促回归行动。一是积极履行特殊人群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二是强化日常监管。

(五)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提升法律服务促维权行动。一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和范围。三是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四是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五是加强律师工作。六是深化公证工作。

(六)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全面提升改革创新奋进行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七是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3个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司法局部门本级(机关)

2

公证处

3

律师事务所

4

法律援助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9人,全部为行政编制;实有人员17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1人。离退休人员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原值655.16万元,其中: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计2000850元,较上年2355560元下降15.1%,减少354710元,主要是2018年起财政配套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统一下达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不再下达到单位,引起收支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00850元,较上年2355560元下降15.1%,减少354710元,主要是2018年起财政配套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统一下达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不再下达到单位,引起收支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2000850元,较上年2355560元下降15.1%,减少354710元,主要是2018年起财政配套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统一下达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不再下达到单位,引起收支预算减少。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按支出功能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公共安全支出18660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1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1050元。

3、按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1462630元,商品服务支出3088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420元,项目支出14300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无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无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3600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20000元,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00元,主要是按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局机关运行经费180000元,公证处运行经费10500元,律师事务所运行经费14000元,法律援助中心运行经费3500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