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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文广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23 16:15:54

麟游县文化广电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把握宣传舆论导向。

(二)拟订全县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指导、协调和促进产业发展;拟订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三)拟订全县文化、广电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文化事业,规划、协调全县文化设施建设布局,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四)组织指导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指导、管理全县文学艺术事业,指导全县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工作。

(五)制定广播电视宣传、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优秀新闻稿件及各类文化艺术、广电作品的创作、评选和推荐工作;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从事广播影视制作、演艺、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六)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县出版物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七)负责审查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内容和质量;负责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进行监管;负责全县电影发行、放映以及音像制品和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交流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发射、节目传送、节目监测设施的管理;监管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播出工作,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负责对广播电视设备经营市场进行监管。

(九)负责全县各级广播电影电视、企事业单位广播电视台(站)、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广电科技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组织实施全县性广播电视重大技术项目建设。

(十一)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和挖掘整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图书刊物印刷出版、音像制品发行、数字电影放映、电子出版物发行、互联网出版、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和动漫市场、美术品市场等活动的监管。

(十三)负责全县印刷业监管。

(十四)组织开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宣传、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文物、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文物、旅游业发展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六)负责全县文物旅游资源调查、学术科研和相关保护工作。组织文物旅游资源普查和文物保护、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十七)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及有关资质资格认定的审核、申报等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合作;负责流散文物征集、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十九)检查指导全县文物旅游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仿制品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二十)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研究制定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重大问题,促进旅游业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文物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

(二十一)负责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全县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文物旅游行业精神文明、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十二)负责全县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协调指导全县旅游节庆活动和会展活动。

(二十三)负责全县文物旅游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文物旅游行业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申报。

(二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全县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抢抓陕西发展全域旅游及宝鸡打造全域旅游中心城市机遇,按照持续打响九成宫文化旅游品牌这一核心,倾力打造“自然风光游”“名胜古迹游”“靓丽小城游”“最美乡村游”“环保矿山游”五大旅游品牌,积极推进“一宫一山一岭一城一亭、一寺一院一潭一峡一村”(九成宫、石臼山、页岭、童山古城、碑亭、慈善寺、千佛院、玉女潭、石鼓峡、万家城村)十大旅游精品项目建设,实施创作编排一个精品戏曲、拍摄一部以麟游为主场景的电影、编辑出版一本麟游作家创作的具有代表性的书籍、排演一场春节文艺晚会、建设一个标准化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和非遗中心、培养一批麟游作家、文艺表演家等“六个一”文化工程,适应新常态,谋求新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

序号

单位名称

1

麟游县文化广电局

2

麟游县文化馆

3

麟游县图书馆

4

麟游县博物馆

5

麟游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6

麟游县广电台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40人;实有人员36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29人;离退休人员2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固定资产原值2140997元,无公务用车,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81180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6781180元,较上年同比增加46%,变化原因是各单位人员编制变化,新招录人员多名人员经费增加;为推动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加快实施旅游促脱贫,因此县财政加快对旅游项目支出预算,其中碑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 麟游县文化广电局财政拨款收入6781180元,较上年增加24%。主要原因是是各单位人员编制变化,新招录人员多名人员经费增加;为推动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加快实施旅游促脱贫,因此县财政加快对旅游项目支出预算,其中碑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的增加。

2018年, 麟游县文化广电局支出预算为6781180 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684610,(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4642730元,占支出总额68%;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450元,占支出总额4.2% ;③日常公用经费224700元,占支出总额3.3%;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781180元,较上年对比同比增加24%,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及为推动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加快实施旅游促脱贫,因此县财政加快对旅游项目支出预算,其中碑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122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84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3050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64273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7450元,商品服务支出1851000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部门“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同比增加了20%。主要是因为最近年来麟游县文化旅游发展事业快速推进,各种大型文化活动举办等原因。会议费、培训费与上年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是因为响应国家“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大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支持,增加了基层文化专干业务培训和增加外出培训学习借鉴经验。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7000元,主要是用于办公室日常公用经费、差旅费、印刷费等费用支出,主要是维持本单位日常运转费用。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