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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23 15:16:33

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四)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牵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负责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依法监督管理。

(六)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反垄断执法;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案件。

(七)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八)负责市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合同格式条款备案,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商标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市著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广告经营审批及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

(十一)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组织和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十二)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组织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的召回、餐饮服务环节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质量进行监测。

(十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四)负责药品研制、生产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研制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药品注册的相关工作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突发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五)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经营许可,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突发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十七)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业务相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围绕一条主线: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二)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坚持“队伍不散、力度不减”,举全局之力扎实做好大庄村、河西村驻村帮扶工作,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二是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立足我县资源优势,主动加强与各类商会、大企业大集团联系,力争招商引资18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在4500万元以上,吸引更多客商来麟投资兴业。三是抓好争取资金工作。加大跑省进市工作力度,坚持项目对接,年内力争争取资金345万元。

(三)实现七大突破:一是强化简政放权,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上取得新突破。扎实推进“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等便民举措,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加快建设“智慧市场监管”。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600户。二是加大监管监督,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上实现新突破。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持续推进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积极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创建市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1个。三是注重效益提升,在质量强县上实现新突破。大力推进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四大工程,提升县域经济的质量和效益。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建材、食品和农资等重点领域假冒伪劣产品,全面提升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培育申报注册普通商标10件,做好“麟游核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四是创新监管机制,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实现新突破。改进市场监管思路,落实“双告知”,大力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指导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积极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分类分级监管,努力构建市场监管新模式。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在提升非公党建水平上实现新突破。以“抓基础、扩覆盖,抓突破、解难题,抓规范、促提升,抓典型、树形象”为重点,聚焦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切实加强经费投入、阵地建设、督查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六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实现新突破。创建一批放心消费街区、景区、市场和放心单位,促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法律法规知识更加普及,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消费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七是夯实执法根基,在提升能力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培训活动,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教育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力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市场监管干部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内设6个股室,3个派出基层工商所,3个参公事业单位(含注册分局、经检大队、12315投诉举报中心),3个事业单位(含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食品药品稽查队、食品药品安全检测检验中心)。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预算全额供养。

序号

单位名称

1

麟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县局总编制64名,其中行政编制33名,参公事业编制14名,事业编制17名;实有在职人员62人,其中行政人员34人,参公事业14人,事业人员14人。离退休人员31人(含遗属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原值31913016.99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9704323.51元,专用设备568770元,通用设备733676元,家具用具906247.48元,单位共有车辆4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97550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6397550元,较上年降低了392310元,下降了5.7%,主要是由于上年有县城精细化管理门头牌匾更换项目资金416000元;今年的商标补助资金预算较上年下降163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6397550元,较上年降低392310元,下降了5.7%,主要是由于上年有县城精细化管理门头牌匾更换项目资金;今年的商标补助资金预算较上年下降16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6397550元,较上年降低392310元,下降了5.7%,主要是由于上年有县城精细化管理门头牌匾更换项目资金;今年的商标补助资金预算较上年下降了163000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9755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986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73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40160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97550元,基本支出5713200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722700元,较上年增加104690元,增长2.3%,主要是由于我单位今年新招录干部5名,人员工资、社保等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654700,较上年增加37800元,增长6%,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后,公务交通补贴也随之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5800元,较上年增加146200元,增长77%,主要是由于今年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村级协管员报酬。专项业务经费支出684350元,较上年减少681000元,下降49%,主要是由于上年预算有县城精细化管理门头牌匾更换项目资金416000元;今年的商标补助资金预算较上年减少163000元;今年将食品安全监管村级协管员报酬调整到人员经费支出中。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本年我单位预算三公经费171900元,较上年减少6100元,下降3%,其中:公务接待费22900元,较上年减少5100元,下降18%;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89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1%,我局今年新增2辆执法用车;会议费预算30000元,培训费预算3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编制人数及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