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农业(含畜牧业,下同)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县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组织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性政策建议;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订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对农作物种子(苗)、草种、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种子生产经营、兽药经营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引进推广高效节能新型农机具和作业技术,促进农业生产机械化;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六)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县内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动植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承担耕地及基本农田的质量检测和施肥指导服务工作;指导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八)制订并实施全县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九)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农业信息员培训活动,指导全县农业信息服务工作。
(十一)编制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归口管理农业系统各学会、协会及农民专业协会。
(十三)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灾情监测调查,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生产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的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四)承办县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审查农业引进项目。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县农业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工作会议及县两会精神,坚持追赶超越主基调,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产业扶贫为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坚持“兴牧、强果、扩菜、优粮(玉米)、做响休闲农业”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做好“三绿”文章、积极实施“三品”工程,大力推进一二三产融合。重点抓好传统产业(即:优质粮、高山菜和畜牧养殖)转型升级,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中蜂养殖、苹果等)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聚力开展产业脱贫,扎实稳步推进农村改革,为建设产业兴、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新麟游提供产业支撑。
主要目标是:种植粮食30万亩、蔬菜5万亩,新建苹果园1万亩,牛羊猪饲养量达到36.5万头(只),中蜂饲养量达到2万箱;粮食总产7.5万吨以上,畜牧业产值5.7亿元,蔬菜产值7000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
(一)持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突出规模养殖场建设,大力推进畜牧养殖转型升级;精心打造“一线三川”蔬菜产业带,全县蔬菜种植面积突破5万亩,实现产值7000万元;培育规范中蜂养殖,抓细抓实苹果产业发展。
(二)加强农业园区建设,引领产业提档升级。积极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大力发展休闲型农业园区。
(三)切实抓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以市级“十佳社、优秀社”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认定家庭农(牧)场50个;做好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产业精准培训工作,认定初级职业农民100人,累计培育职业农民200人以上,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培训40人;规范提升“十户一体”产业脱贫互助组。
(四)稳妥推进农村改革。运用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指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探索农村“三变”改革,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广“三变+特色产业+扶贫”、“三变+旅游+扶贫”等发展模式,全方位、多维度促进农民增收,年内完成13个“三变”改革试点村工作任务。
(五)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机安全管理、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六)转变服务方式,认真做好技术服务工作,提高科技服务水平。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参与部门预算单位(含所属二级单位)共11个,全额预算单位有县农业局、县农技中心、县农宣中心、县农机中心、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县动检站、县兽医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镇兽医站等9个单位,县种羊场和县种猪场为定额补贴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所属单位人员在职编制人数123人, 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114人;实际在职职工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89人;离退休人员8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85人;遗属16人,其中精减人员1人。
单位名称 |
编制人数 |
在职人数 |
离退休人数 |
备 注 |
县农业局 |
9 |
16 |
4 |
|
县农技中心 |
23 |
19 |
27 |
|
县农宣中心 |
5 |
5 |
8 |
|
县农机中心 |
15 |
6 |
9 |
|
县执法队 |
7 |
7 |
1 |
|
县动检站 |
5 |
5 |
|
|
县兽医站 |
11 |
10 |
13 |
|
县种羊场 |
|
21 |
4 |
|
县种猪场 |
|
2 |
7 |
|
镇兽医站 |
40 |
6 |
16 |
|
县农产品检测站 |
8 |
8 |
|
|
合 计 |
123 |
105 |
89 |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系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062537.47元,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842340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全系统财政预算为11842340元,较上年减少122620元,减少了为1.025%,全部为一般公共拨款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以及项目支出预算。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869340元(人员经费9445340元,公用经费支出预算424000元),比上年较增加1003180元,增长11.31%,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1973000元,较上年减少1125800元,降低36.33%。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科学技术支出11437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56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35930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007150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2018年农业系统支出预算为11842340元,其中:人员经费(含结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9445340元,较上年增长11.76%,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工作人员9名,原工作人员正常调资晋档引起人员经费增长;工资福利支出7835510元,较上年减少3.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09830元,较上年增加1296280元,增长413.42%,增长原因是今年将政府购买县种子公司技术服务和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商品服务支出424000元,转上年增加2.24%;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973000元,较上年增长-36.33%,原因一是减少了对重点项目的预算投资,二是今年将政府购买县种子公司技术服务和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列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 年 “三公”经费预算22.1万元,较2017年减少10531.79元,下降4.03%,主要是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公务接待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1500元,较2017年增长4.24%。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计划及预算安排情况。
八、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197.3万元,增长-36.33%。
九、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是由县政府出资购买的县种子公司在岗职工技术服务。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