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就业发展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和职业资格制度,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县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落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责任。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福利、津补贴管理工作;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军队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政府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落实劳动保护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就业扶贫再发力。坚持“就业围着脱贫转、助力脱贫促就业”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狠抓政策落地,深入实施“四项工程”,集全系统之力,推进脱贫攻坚。一是抓基础,做实工作台账。进一步抓实抓好“一库五册”就业扶贫数据信息化建设,确保全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底子清、数据实、施策准。二是抓扶能、做强就业培训。充分发挥培训补贴的作用,将符合法定劳动年龄、且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力全部纳入实用技术和免费就业创业培训范围,提高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三是抓深化,做大转移就业。深入推进苏陕劳务协作,积极组织开展与徐州市·沛县等当地企业的劳务合作,全力动员引领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四是抓基地,做宽就业空间。坚持“政府推动、园区牵动、企业带动、贫困户联动”的原则,年内建成一个社区工厂,巩固和拓展县内就业扶贫基地,争取用工岗位,层层推介引领,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二)社会保障上水平。一是全面推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APP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改变群众办理养老保险要到镇村服务工作站办理方式,实行手机APP网上经办服务平台办理业务,应用手机APP经办服务平台办理,参保、缴费、待遇、年检、查询等五项常规业务,实现“五个不出村”向“五个不出户”转变。二是推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只跑一次”与“不去大厅”办理机制。探索建立以群众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以数字社保、电子社保、掌上社保为支撑的“智慧社保”服务体系,努力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人才引育求突破。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不断充实人才队伍,年内新增人才100人以上。积极稳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巩固镇村人才队伍,为我县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提供智力支撑。
(四)人事管理再规范。坚持把落实“三项机制”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综合运用“管理、考核、培训”三项措施,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管理,探索制定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严格落实公务员分类改革配套工资政策,加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
(五)劳动维权保平稳。继续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监督员、告示牌、黑名单等制度落实,指导各企业主管部门建立《驻麟企业劳动用工信息监测台账》,实行动态化监控、常态化管理,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劳动用工大检查,依法处罚欠薪、侵权等违纪违规企业,及时化解各类劳资纠纷,确保年内无群访,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六)党建工作求实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围绕市县中心工作开展“转作风、优服务、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升人社系统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来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形成长效常态机制。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县人社局与下属单位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参照管理)、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与临时机构县推进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小组办公室(简称推进办)为同一个会计核算单位。2018年全年预算3712.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7.768万元,项目支出35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现有编制24个,其中行政编制12个,事业编制12个;实有工作人员19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2人。退休5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麟游县人社局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55.2083万元,其中下属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配备劳动执法用车1辆,无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12.768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县人社局收入预算为3712.768万元,较上年247.055万元增长1402.81%,全部为财政拨款预算,收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单位对个人养老保险配套资金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县财政对这块资金的预算没按单位下,直接切块下到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仅此一项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了3188.102万元,其它预算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县人社局财政拨款3712.768万元,其中:人社局机关111.724万元,比上年减少24.3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3537.959万元,比上年增加11625.58%,劳动保障监察大队31.355万元,比上年减少8.61%,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1万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比上年减少9.67%,主要是养老保险单位配套部分调整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2018年,人社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12.768元,基本支出3677.768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2.支出按功能分类的明细情况
(1)行政运行(2080101)76.789万元,较上年91.463减少16.04%,原因是行政在职转退1人。
(2)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2080199)36.672万元,比上年41.236万元减少%11.068,主要是专项经费减少5万元。
(3)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80799)23万元,比上年22万元增加4.55%,主要是专项经费增加1万元。
(4)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080107)22.103万元,比上年21.053万元增加4.99%。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188.102万元,是今年新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配套资金。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322.677万元,是今年新增全县在职人员职业年金预算。
(7)劳动保障监察(2080105)28.658万元,较上年24.45万元增长2.35%,主要是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了预算。
(8)各种社会保险补助14.767万元,较上年13.927万元增长6.03%,主要是缴费基数引起预算增加。
以下折线图中未显示2017-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数据:
2017-2018年度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明细表
年度 |
行政运行 |
社会保险业务支出 |
劳动保障监察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指出 |
工伤保险基金补助 |
医疗保险基金补助 |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职业年金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017 |
91.463 |
21.053 |
24.45 |
41.236 |
0.283 |
8.364 |
5.28 |
22 |
9.409 |
23.52 |
2018 |
76.789 |
22.103 |
28.66 |
36.672 |
0.279 |
9.304 |
5.184 |
23 |
322.68 |
3188.102 |
3.支出按经济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县人社局支出预算为3712.7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660.168万元,较上年189.255万元增长1833.9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51.984万元,较上年183.303万元增1892.3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184万元,较上年5.952万元增长37.5%;商品服务公用经费支出17.6万元,较上年18.8万元减少了6.38%,项目支出35万元,较上年39万元减少10.26%。
2017-2018年度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明细表
单位:万元
年 度 |
人员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项目支出 |
2017 |
189.255 |
18.8 |
39 |
2018 |
3660.168 |
17.6 |
35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较上年3.5万元下降5.71%。公务接待费1.4万元,比上年1.5万元减少6.6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上年2万元减少5%,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法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厉行节约,压缩行政经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县人社局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3.454万元,比2017年182.826万元减少39.372万元 ,占21.54%,主要是行政转退1人,压缩行政经费专项经费减少,养老保险配套不在列单位预算。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3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173.2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