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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23 08:29:56

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城镇建设与管理、建筑业管理、房产市场管理与住房制度改革、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环卫绿化管理、人民防空建设和防震减灾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城乡建设规划、建筑市场和建筑节能、房产市场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市政公用实施管理、环卫绿化管理、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乡规划、建筑业发展、住房建设、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等方面的综合研究,拟定我县的发展目标和对策。

3、负责编制并实施县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城镇各项专业工程规划;指导全县城乡一体化和城镇及村庄规划的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镇道路、管线、电力等各项专业工程规划管理工作。

5、负责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规划验收工作。

6、负责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住房及人防工程建设、环卫设施和园林绿化设施建设等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审查、申报立项、招投标监督、施工组织和质量安全监督,并参与竣工验收。

7、负责城区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路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及园林绿化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研究拟定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标准和规范。

8、负责编制城区燃气、供热发展规划及城市供气、供热工程的开发利用,并负责其建设及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9、负责城区道路主次干道、主要街巷及人行道开挖许可和占用市政公用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投入,对城镇资产实施出售、拍卖、合资、合作,盘和存量资产,高效运营城镇国有资产。

11、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建档案、防震减灾档案、人民防空档案、房屋产权产籍档案工作。

12、指导管理全县建筑企业、勘察、测绘、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作。

13、负责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的出入境管理工作。

14、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15、指导和管理全县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16、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17、负责全县房产转让、抵压、租赁、拍卖、中介服务和价格评估等工作。

18、负责全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依法确认城镇房屋产权,勘丈、认定房屋建筑面积,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管理城镇房屋产籍档案。

19、对全县房产开发经营企业、房屋拆迁企业、房屋修缮企业、房屋评估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行业归口管理。

20、负责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及安全鉴定工作。

21、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22、依法查处房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授权负责房产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23、负责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24、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张贴、张挂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25、负责城区占道设置车辆停放点(包括临时停放点)的规划审批及主干道、车行道以外停车场(点)的日常管理工作。

26、负责临时占用城区公共设施和道路及临建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27、行使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规划、建筑市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8、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监管;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2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责任,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工作,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30、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筑业劳保基金统筹基金及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31、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

32、负责管理全县行政区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定地震监测预报及安全性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

33、管理本行政区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

34、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35、制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救灾办事机构职责。

36、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地震灾区重建计划编制,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37、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含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行政许可。

38、负责已建成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及临战前的工程保障工作。

39、负责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对县城总体规划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内容依法履行审查监督,对县城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40、负责防空地下室建设和县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

41、拟订和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及相关保障方案。

42、负责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党建、精神文明和岗位培训、职业资格审定等工作。

43、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4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抓好城镇规划管理。抓好《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实施工作,严格执行“一书三证”规划管理制度,把城乡各类建设工程纳入统一规划管理,修订完善配套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确保城乡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

2.抓好建筑市场管理。强化监管职能,促进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落实担保措施,突出抓好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有力维护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3.抓好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房地产管理法》,坚持房屋产权发证工作程序,规范发证行为,扩大农村房屋产权试点区域。强化房产市场监管,规范房产开发企业行为。切实加强城区物业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努力破解城区物业管理力量不足、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4.抓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公厕建设进度,加大城区主要路段清扫保洁力度,做到垃圾杂物日产日清,室外垃圾堆放点干净整洁。加强垃圾场运营管理,增加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制定出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定期对城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充分发挥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组织相关整治单位,强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出店经营、张贴野广告等问题,建立健全城区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

5.抓好市政公用设施经常化管理。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和市民文明意识教育,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加大对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园广场休闲娱乐设施的维护管理力度,及时制止人为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确保设施完好,运转正常。

6.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监理和扬尘治理工作。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为重点,加大监督监理力度,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下大气力整治施工工地脏、乱、差现象,广泛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切实治理工程质量通病,全面排查整治质量安全隐患,稳步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建立考核检查及责任追究制度,对所属在建项目开展巡查检查,督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切实落实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7.抓好企业经营管理。按照市场化、社会化的目标要求,指导局属企业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和内部核算体系,强化监管,规范运作,不断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

8.做好城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重点对城区绿化带进行绿化补植,对青莲山公园进行提升改造,对城区路灯进行提升改造,对青莲山、公园广场破损的亮化灯具全部进行整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共8个。

序号

单位名称

1

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3

麟游县城建监察大队

4

麟游县城镇建设管理所

5

麟游县园林绿化管理站

6

麟游县建筑经济定额管理站

7

麟游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站

8

麟游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员55人,其中行政9人、事业4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原值1211.13万元,其中: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4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1.093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总体收支预算安排1396.529万元,2018年度部门总体收支预算安排1491.093万元,较上年增加94.564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了农发行基金利息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1396.529万元,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1491.093万元,较上年增加94.564万元,增加原因为增加了农发行基金利息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59万元,本年度部门总体拨款收入505.51万元,与上年对比的增加243.08万元,增加原因为本年度机构编制改革后新招录人员较多,因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以前年度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91.09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29.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6.60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32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491.0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8.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4万元,项目支出742.5万元,增减原因为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县城精细化管理维护经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当中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万元,2018年度预算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3.5万元,会议费0.1万元和培训费0.1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2.097万元,其中机关人员工资66.0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64万元,机关日常运转9.74万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城管执法: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以政府名义发行的债券。其发行主体是政府,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两大类。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