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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23 09:35:18

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宝鸡市委办公室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全县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科技、价格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粮食、价格管理方面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责任,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争取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安排县级财政性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改革,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完善备案程序,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牵头组织全县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协调管理。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创新能力建设,协调指导制订区域性信息产业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承担组织编制实施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督评估责任,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县域经济协作统筹协调,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承担西部大开发、关天经济区、“一带一路”工作。综合协调全县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八)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粮食、面粉和食油等储备。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降耗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政策措施。

(十一)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

(十三)研究能源开发利用,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加强能源监督管理,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对外合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粮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规范性文件,提出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五)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和缺粮地区粮食供应及重点项目用粮计划,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拟定全县粮食应急预案,并负责提出启动建议。

(十六)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工作。贯彻执行粮食准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技术规范;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统计与供需平衡调查工作。

(十七)负责县级储备粮管理工作。拟订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总量计划,提出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意见并督促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十八)依法实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编制全县粮食仓储、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全县粮食仓储体系建设。

(二十)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军供、救灾粮供应计划的落实。

(二十一)负责从事粮食收购、储存经营企业在粮食非常时期最底最高库存量的核定。

(二十二)贯彻执行价格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议;维护社会稳定,拟定有关价格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管理权限,拟定县级政府管理价格作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二十三)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建议;负责监测、分析、预测全县价格总水平的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价格预警,提出调控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二十四)执行并监管《国家定价目录》、《省级定价目录》管理的重要的商品、服务项目价格,按照中省市收费目录,负责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的制订和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对实行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进行引导和监控。

(二十五)组织实施全县物价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欺诈行为;组织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价格举报工作,指导社会价格监督活动;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协调处理相关价格矛盾和纠纷。

(二十六)组织开展价格公示、价格诚信、价格自律、明码标价等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维护合法价格权益;负责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二十七)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期成本监审工作。

(二十八)开展价格认定工作;

(二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致力经济监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1.加强经济运行监管。积极跟踪对接国家、省、市政策走向,进一步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规律的研究,结合全县实际超前做好政策预研预判。继续发挥经济运行监测职能,跟踪督促检查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召开经济社会季度形势分析会议,提出有深度、可参考、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当好县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全县经济中心工作以及领导关心的重点、社会关注的热点、群众注目的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项目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有深度、见解独到和前瞻性强的课题成果,报县委、政府领导参阅,在主动发声、勤出主意、善提建议上见成效。

3.提高节能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作用,注重运用价格、财税、金融手段和产业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促进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进一步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等制度,坚持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加快能耗监测体系建设,明确全县节能目标,细化指标,分解任务,确保全年万元GDP能耗下降3.3%以上。

(二)致力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4.规范项目审批。严格按照项目审批政策和程序,全面落实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制度,切实做好2018年项目网上审批、核准、备案和上报工作,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加大审批公开力度,严格按照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破除“中梗阻”、“拖延推诿”、“互为前置”等影响项目落地的瓶颈。

5.突出项目谋划。严格按照《麟游县项目策划和前期工作推进实施办法(试行)》,紧盯国家产业政策和“十三五”发展规划,精心谋划包装、积极论证储备、全力衔接争取。围绕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项目谋划,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工作职责编报农产品结构优化、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拓展农业产业链条、农业科技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强化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衔接,围绕专项建设基金投资方向,精心策划包装一批新开工、能开工项目,充分发挥投贷结合效应。积极落实PPP项目谋划包装,引导和撬动更多民间资金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及公共服务投资,拓宽项目投融资渠道,全年储备各类项目200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亿元以上项目50个。

6.狠抓项目管理。健全完善项目管理体制机制,严格执行项目“四制”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包抓责任制,加大督查通报、跟踪问效、责任追究工作力度,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进一步加大项目稽查监管力度,对重点项目,特别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做到稽查全覆盖。坚持专项稽查和随机稽查相结合,做到落实一个项目、实施一个项目、稽查一个项目,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统筹抓好全县计划实施的112个(续建18个,新建94个)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100.6亿元,实现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以上,为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集中力量全力抓好北京神雾集团80万吨/年聚乙烯多联产项目、2×1000MW坑口发电项目等14个重大前期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完成项目前期工作。

7.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修订完善《麟游县国家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构建集中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实施管理监督体系,不断规范招投标活动。切实抓好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来我县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对不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代理机构,一律取消其代理资格。对存在问题严重、影响较大、反映强烈的招投标案件,进行严肃认真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扎实推进招投标工作走向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

8.牵头争跑资金。密切关注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国家发展改革工作会和省市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掌握国家和省市出台的2018年投资政策导向,准确把握资金动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调整动向,找准对接点,集中力量谋划和选择项目。认真研究和深刻把握国家、省、市有关投资政策,紧密跟踪国家投资导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方向,认真做好我县投资项目储备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编制工作,建立项目台账,实现有序接替。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加强对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研究,进一步拓宽项目开发思路,协调推进项目开发工作,破解项目前期经费不足的问题,真正实现从“资金等项目”到“项目等资金”的根本转变。全县实现争取项目资金15亿元,完成我局争取项目资金1.8亿元的目标任务。

(三)致力脱贫攻坚,提高基础设施条件

9.全力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履行基础设施组牵头单位职责,按照补齐短板、巩固成果、完善提升的总原则,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提升目标,以水、电、路、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科学制定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做到项目安排精准到镇、到村、到组。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市扶贫政策,加强与省市发改部门对接汇报,争取更多扶贫基础设施项目挤进国家和省市计划盘子,最大限度获得国家、省市政策红利和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完成投资2.1亿元实施的农村通村、通组水泥(沥青)路、安全饮水、电网改造、农村有线电视网络、村卫生室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既定任务。

10.认真抓好苏陕扶贫协作工作。充分发挥苏陕协作平台作用,坚持与徐州市沛县在结对帮扶、产业发展、旅游扶贫、人才交流、教育协作、医疗卫生、劳务输出等方面进行全面对接协作,拓宽协作领域,提升协作层次,实现优势互补。投资2020万元,实施万亩优质苹果基地、中药材初加工基地等4个苏陕协作项目,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活力,携手打赢脱贫攻坚战。

11.全力抓好扶贫包村工作。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政策号召,大力发展中长期增收产业,确保有能力的贫困户都有长短相结合的种养业项目。依托“十户一体”产业脱贫互助组,在高庄组、安家坡组种植架豆王200亩、洋芋50亩,吸纳贫困户40户以上,力争实现销售收入60万元以上。大力发展肉牛养殖,全村养牛890头,发展1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7户,百头以上规模养殖场2个;全村养羊450只,其中贫困户养羊200只;全村养鸡7000只,其中贫困户养鸡4000只(其中大场1户3000只)。在巩固现有中蜂养殖户数和箱数的基础上,新增中蜂养殖15户150箱,力争全村蜂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坚持把劳务输出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工作来抓,依托招贤煤矿、陕汽集团两大就业市场,协助村上办好“农民夜校”,加强农村中青年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全村劳务输出370人,其中贫困户57人,增加群众收入290万元。积极争取苏陕扶贫协作资金100万元,实施高庄村蔬菜种植及冷链物流项目。完成最后一公里7条22.4公里,完成投资957.6万元,实施8个村民小组饮水工程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四)致力职能发挥,扎实做好物价、粮食工作

12.深化价格改革,着力维护价格新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价格干预措施,进一步加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完善价格监测组织体系和预警机制建设,严密关注社会价格动态,切实加强价格波动的全程监控。认真做好权限范围内的价格调控工作,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做好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审验和清费减负工作,积极探索价格改革新思路,努力提高价格服务水平,适时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价格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切实运用政府干预措施,建设好农副产品评价商店,建立稳定我县蔬菜、肉、蛋、奶、米、面、油市场价格长效机制。加强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开展价格违法行为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要求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反映情况,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3.坚持科学管理,着力加强粮油市场管理。抓好粮油储备,增强粮食调控能力,继续做好县级储备粮和库存粮的储存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粮食储备库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维护系统稳定。加强仓储规范化管理,积极推广科学储粮新技术,完成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实施。抓好粮食购销,服务“三农”,促进种粮农民增产增收,全年收购粮食 2千万斤,销售粮食2千万斤。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管粮,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含二级预算单位共有5个,包括麟游县发改局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麟游县物价局行政预算,发改局机关和物价局预算单列,财务合并核算。所属二级事业单位麟游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预算单列财务独立核算,麟游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预算单列财务和发改局机关合并核算,麟游县价格认证中心预算单列财务独立核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 行政

2

麟游县物价局 行政

3

麟游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事业

4

麟游县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事业

5

麟游县价格认证中心 事业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1、列入行政预算编制12名(含物价局),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1名(享受副处级待遇1名、正科级3名、副科级1名、主任科员2名、副主任科员3名),其中:物价局预算列支2名,都是主任科员。

2、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预算14名(物价局预算列支4名),遗属2名。

3、局系统核定事业编制11名,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全额预算单位,正科级规格,核定编制5名,实有工作人员5名;县节能监察中心全额预算单位,副科级规格,核定编制3名,实有工作人员2名,财务未单列,列入局机关财政事业全额预算2名;县价格认证中心全额预算单位,副科级规格,核定编制3名,实有工作人员1名,财务单独核算。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改局机关(含物价局、节能监察中心)国有资产原值1265146.47元,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原值88090元,县价格认证中心国有资产原值52580元。其中: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不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56690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收支2156690元,比2017年财政预算收支2422860元减少266170元,下降10.99%。下降原因为一是2018年预算口径发生变化,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没有直接下达到单位;二是2018年财政供养人员减少1名。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215669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2422860元减少266170元,下降10.99%。

其中:2018年工资福利预算支出1544510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1882420元减少337910元,下降17.95%,下降原因为人员同比减少1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预算口径发生了变化;

2018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78280万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72840元增加5440元,增长7.4%,属正常增长范围;

2018年日常基本公用预算支出163900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197600元减少33700元,下降17.05%;(其中:2018年发改局机关日常经费预算105300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138000元减少32700元,下降23.7%;2018年物价局日常经费预算25600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26600元减少1000元,下降3.76%;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日常经费预算15000元,同比持平;2018年节能监察中心日常经费预算9000元,同比持平;2018年价格认证中心日常经费预算9000元,同比持平。)

2018年项目经费预算370000元,比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270000元增加100000元,增长37.04%。其中:发改局机关2018年项目经费预算270000元,比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250000元增加20000元,增长8%;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项目经费预算80000元,比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增加80000元,增长100%;价格认证中心2018年项目经费预算20000元,同比持平。

项目增加原因为2018年新增了苏陕扶贫专项经费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数2156690元,比2017年财政预算总支出2422860元减少266170元,下降10.99%。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县发改局支出预算总计215669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41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30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6370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全年总预算215669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451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2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3900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总预算支出39500元,2017年实际支出34847.9元,增加4652.1元,增长13.35%,预算增长原因为2018年新增独立核算单位一个。其中发改局机关三公经费2018年预算支出数为35000元,2017年实际支出34405.9元;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为3000元,2017年无实际支出数;县价格认证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数为1500元,2017年实际支出数为442元。

2018年部门会议经费总预算支出111000元,2017年实际支出94541元,增加4652.1元,增长17.4%。其中发改局机关会议经费2018年预算支出数为70000元,2017年实际支出94241元,减少24241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会议经费预算支出数为40000元,2017年无实际支出数;价格认证中心2018年会议经费预算支出数为1000元,2017年实际支出数为300元。

2018年部门培训费总预算支出10000元,2017年实际支出8301.8元,增加1698.2元,增长20.46%。其中发改局机关培训费2018年预算支出数为6000元,2017年实际支出5874元,增加126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培训费预算支出数为3000元,2017年无实际支出数;价格认证中心2018年培训费预算支出数为1000元,2017年实际支出数为2427.8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日常经费预算支出163900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197600元减少33700元,下降17.05%(其中:2018年发改局机关日常经费预算105300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138000元减少32700元,下降23.7%;2018年物价局日常经费预算25600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26600元减少1000元,下降3.76%;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日常经费预算15000元,同比持平;2018年节能监察中心日常经费预算9000元,同比持平;2018年价格认证中心日常经费预算9000元,同比持平)。

2018年专项业务经费预算370000元,比2017年专项业务经费预算270000元增加100000元,增长37.04%。其中:发改局机关2018年项目经费预算270000元,比2017年项目经费预算250000元增加20000元,增长8%,项目明细为:重大项目前期费及招投标管理工作经费120000元,在线审批平台运行维护经费50000元,苏陕扶贫专项经费100000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项目经费预算80000元,项目明细为:重大项目前期费及招投标管理工作经费80000元,价格认证中心2018年项目经费预算20000元,项目明细为:涉案物品鉴定经费、价格监测、成本审核、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调节基金监管经费和12358运行管理费20000元)。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50000元。

八、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