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二)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三)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设备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按权限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或审批、上报和管理工作。
(七)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承担权限内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负责权限内煤矿企业生产能力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的安全技术审查,煤矿工作面生产系统安全技术审查验收等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八)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对全县工矿商贸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信息公布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十一)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的备案;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十二)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组织煤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按权限审核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
(十三)负责辖区内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道口监护人员的选聘和管理,组织协调道口的拆除、合并、改造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研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六)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安全生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之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2.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承担的1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3.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安全生产人、财、物投入力度,外聘煤矿安全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职能。购买社会力量,强化安全监管,5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4.落实安全责任。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各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党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管责任,3月底前与各镇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目标,夯实责任。
5.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督促煤矿、交通、消防、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每季度1次,每年不少于4次。
6.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督促企业制定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方案、措施和制度,开展达标活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预算单位:麟游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2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原值2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45万元;房屋构筑物81万元;专用设备62万元;办公设备1万元。无公务车辆和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1996220元,预算支出1996220元;2018年预算收入2293050元,预算支出2293050元,较上年增长14.9%,增加296830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1996220元,财政拨款支出1996220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293050元,财政拨款支出2293050元,较上年增长14.9%,增加29683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6220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6220元;2018年2293050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93050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较上年增加296830元,增长相比14.9%,主要是安全生产监管平台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等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县安监局资源勘探电子信息支出2224900元,较上年增长22.04%,增加401900元,主要是安全生产监管平台人员工资及运行费用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60元,较上年减少117480元,下降82.07%,主要是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2018年起未下达单位;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2490元,较上年增长41.3%,增加12410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增资引起医保缴费配套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1809520元,公用经费支出126700元,2018年人员经费支出1988750元,增加179230元,安全监管平台投入使用,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支出94300元,减少32400元,公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维护费;安全生产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10000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30000元,全部为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行政运行711940元,2018年行政运行762860元,较上年增加50920元,主要是工作人员增加因素引起。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已经部门保密审查和部门负责人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