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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 |
目标任务 |
落实措施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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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监测预警 |
加强地震监测,密切监视震情变化 |
发挥县地震宏观观测点作用,捕捉地震宏微观异常,现场核实、跟踪处置异常情况,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变化。做好短波电台和地温前兆台更新建设工作,实时观测,捕捉地震宏微观异常并及时上报核实。 |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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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预警管理和维护,提升预警能力 |
配合市地震局建设地震预警综合管理平台和烈度速报系统,完成公办中小学地震预警终端建设任务,同步做好公办幼儿园地震预警终端建设工作。 |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县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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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三网一员”队伍建设,提升群测群防能力 |
优化防震减灾“三网一员”队伍,发挥“宏观观测网”“宣传网”“灾情速报网”的作用,强化信息平台报送,对各镇宏观观测点运行情况进行督帮。 |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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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风险防治 |
持续开展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作,提高抗震设防能力 |
完成2026年度农村民居加固任务。 |
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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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防治,消除地震隐患 |
全面排查城乡住宅、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和电力、通信、水利、交通、危化品厂库等重要设施抗震设防基本情况和滑坡、崩塌、泥石流、病险水库等次生灾害隐患,采取抗震加固等防范措施,逐步消除隐患。 |
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水局、县自林局、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国网麟游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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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提升抗震设防能力 |
落实《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抗震设防标准,强化城镇新改扩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备案和监管核查。严格落实农村新建民居抗震设防监管责任,确保农村新建住宅一律设置上下圈梁和构造柱,提升农村抗震设防能力。 |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 |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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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
组织做好“标准地”、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大安评现场核查力度,为重大工程抗震设防提供技术支撑。 |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经开区管委会 |
各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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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提升抗震能力 |
引导学校、医院等建设工程应用减隔震新技术,提升建设工程抗震能力。开展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试点工作。 |
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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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灾害应急准备 |
加强预案管理,熟悉处置流程 |
修订政府地震应急预案,推进各镇、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预案的制修订、备案和检查。 |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县级相关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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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地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技能 |
指导有条件的镇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指导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危化品、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农村开展地震应急抢险救援和疏散演练。 |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农水局、县卫健局、国网麟游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局 |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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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救援能力 |
加强已组建的搜索救援、医疗救护、抢通抢修等专业队伍,地震现场工作队、志愿者队伍专业培训和演练,提升救援实战能力。 |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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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物资储备,满足救灾需求 |
落实地震应急物资与装备的储备,建立物资调配机制,提高保障能力。 |
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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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满足社会公众避灾安置需求 |
提升现有避难场所功能,整合一批临时避难场所。 |
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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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开展宣传培训,普及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
利用“5·12”“7·28”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加大科普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全县干部职工和居民开启手机预警功能,普及地震预警知识。 |
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县教体局 |
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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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公共服务 |
强化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
用好城乡综合网格便民服务群,向社会公众提供防震减灾服务。 |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
各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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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行政推动 |
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制健全 |
调整充实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制定2026年度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职责和任务。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和解决防震减灾工作重大问题。 |
县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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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检查 |
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开展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督导检查。 |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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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行政推动 |
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防震减灾工作经费、专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
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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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规划编制与落实 |
在“十五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中单独成章,积极谋划一批防震减灾重点项目。 |
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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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配合推动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健全 |
与相关部门、行业建立防震减灾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新格局。 |
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县级各相关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