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被处罚单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承办单位
行政处罚时间
备注
2
宝鸡弘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规定对外包队伍新入职员工开展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
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麟游县
应急管理局
202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