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宝鸡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麟游县柏康药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2日
监督电话:0917-7964382
监督邮箱:lyxylbzjbzx@163.com
受理单位: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址:麟游县市民中心二楼2010室
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3日
麟游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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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保编码 |
医药机构名称 |
注册地址 |
停止服务类别 |
停止服务 原因 |
停止服务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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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61032900002 |
麟游县柏康药店 |
麟游县官坪小区C区1号楼6号门面房 |
解除 协议 |
主动申请解除协议 |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