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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麟游县零售药店医保定点协议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13 17:16:54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宝鸡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麟游县柏康药店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现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22日

监督电话:0917-7964382    

监督邮箱:lyxylbzjbzx@163.com

受理单位: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址:麟游县市民中心二楼2010室

麟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3日

麟游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名单

序号

医保编码

医药机构名称

注册地址

停止服务类别

停止服务

原因

停止服务

时间

1

P61032900002

麟游县柏康药店

麟游县官坪小区C区1号楼6号门面房

解除

协议

主动申请解除协议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