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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6-06-26 15:44:51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6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宝鸡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综合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与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各校招生片区。严控起始年级“大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

二、入学条件

(一)基本入学条件

小学:凡今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初中:2026年小学毕业全体学生。

(二)招生类型划分

1.户籍类:适龄儿童必须为麟游县户籍。

(1)房户一致: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2)房户不一致: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

(3)其他:新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无房产,但在学区内同一地址连续单独承租居住。

2.随迁子女:适龄儿童为非麟游县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连续居住且合法稳定就业,双方所持的有效居住证件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三、重点任务

(一)依法保障入学权利。严格落实法定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须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体局批准。残疾儿童少年由各校对其残疾程度、家庭意愿和经济状况进行摸底,由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落实“一生一案”安置意见,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送教上门等方式予以保障。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严格执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凭居住证入学,各学校无条件接收。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二)落细特殊群体支持措施。各校要严格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入学优先录取政策,确保各项优待政策落到实处。要妥善做好脱贫家庭、搬迁群众等特殊群体子女及孤儿入学工作。对多孩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落实长幼随学政策,但不得在县域内自由择校。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排查机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

(三)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要在开学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学籍注册与招生录取、实际就读一致。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

(四)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各义务段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要求,全面启用“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实施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各校要明确招生系统管理人员,落实系统安全和保密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招生任务。同时,各校(园)要组织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班主任,利用班会、家长学校等形式,采取线上加线下模式,面向家长开展政策宣讲和报名操作培训,确保线上报名期间平稳有序,无不良舆情。各义务教育段学校要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站,为线上报名有困难的群众提供指导和服务,实现一个清单告知、一套表格填写、一个场所提交,推进“线下只进一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见附件1)。各校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评测,或采用其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收取学生个人简历及展示材料。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及家长,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择校费”“意向金”等费用。入学后须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与学生随机分班,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须向家长公开并主动接受监督,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二)严格深化信息公开。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县教体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及时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学区划分、招生流程、审核条件及时间安排等核心政策。各校要细化招生入学办事指引,提供清晰的网上报名流程和家长操作指南,深入解读热点问题,引导家长树立理性就学预期,缓解教育焦虑。同时,坚决管控炒作“教育内卷”“中考状元”“升学率”等不良行为,严厉打击抹黑教育政策、破坏教育公平的言论,对不实招生信息要及时发声辟谣、释疑解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清朗的招生舆论环境。

(三)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县教体局将会同驻局纪检组,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全过程监督。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同时,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受理、核查、处置、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布专门的招生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并逐一认真核查处置,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防范化解风险。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聚焦报名、录取、分班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政策执行偏差、信息公开不足、网络舆情隐患、突发安全事件等风险点,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行为。此外,需加强舆情监测与部门联动,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切实维护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


附件1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麟游县2026年小学招生区域一览表

招生学校

招生范围

备注

镇头小学

九成宫镇东大街社区,西大街社区,九成宫村,城关村,澄铭窑村,岭西村,马家堡村,御驾塬村,紫石崖村,桑树塬村,丰塬村;常丰镇常丰村,常乐村,苏家村,官庄村,郝口村,武申村,庙湾村,佛堂寺村。


西街小学

九成宫镇官坪社区,栗川村,北马坊村,铁炉沟村;崔木镇崔木村,木龙盘村,杨家堡村,北王村,杨家沟村,洪泉村,菜子沟村,下王村。


南坊小学

九成宫镇蔡家河村,良舍村,西坊村,南坊新城社区;丈八镇饮马泉村,丈八村,豁口村,桑坪村,曲家沟村,石家庄村。


酒房镇中心小学

酒房镇大庄村,麻夫村,闹林村,卞坡村,花花庙村,万家城村,焦家沟村。


两亭镇中心小学

两亭镇两亭村,河滩村,水磨沟村,丰和寺村,叶家塬村。


招贤镇中心小学

招贤镇招贤村,高庄村,永丰村,大岭村,梨家沟村,板桥村,阁头寺村,南屋村,郭家河村。


两亭镇天堂小学

两亭镇天堂村,张家塬村,崖窑村,西坡村,陈家沟村。


崔木镇河西小学

崔木镇三义村,郃阳村,河西村。


合计



麟游县2026年初中招生计划一览表

招生学校

招生范围

招生人数

招生班级

平均班额

两亭初级中学

酒房镇中心小学 22

两亭镇中心小学 33

两亭镇天堂小学 7

62



九成宫初级中学

西街小学(官坪社区) 86

南坊小学 24

崔木镇河西小学 3

招贤镇中心小学 7


120



镇头初级中学

镇头小学 252

西街小学(东大街社区,西大街社区)

100

352



合 计

534



附件3

麟游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咨询投诉电话

名称

咨询投诉电话

麟游县教育体育局

0917-7963645

麟游县镇头初级中学

0917-7962018

麟游县九成宫初级中学

0917-7963622

麟游县两亭初级中学

0917-7810113

麟游县镇头小学

0917-7962542

麟游县西街小学

0917-7965089

麟游县南坊小学

0917-2654501

麟游县两亭镇中心小学

0917-7810045

麟游县酒房镇中心小学

0917-7811531

麟游县招贤镇中心小学

0917-7819354

麟游县两亭镇天堂小学

0917-7812892

麟游县崔木镇河西小学

0917-7816093

备注:咨询投诉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