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全县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有关要求,近期,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教体、工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严厉查处以举办“幼小衔接班”“学前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机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或其他市场主体)或个人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学前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以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为内容的学科类培训。
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和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幼小衔接”等学科课程培训广告。
三、未经行政审批部门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公益课堂等名义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培训业务。
为加强社会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向各主管部门举报违规开展幼小衔接培训的机构。
投诉方式:
幼小衔接、学科类及体育类培训机构举报电话:0917-7963641 举报邮箱:jyg645@126.com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举报电话:0917-7961033
举报邮箱:lyxwgj@126.com
校外托管(托餐)机构举报电话:09177962109
举报邮箱:lyxgsj7962109@163.com
麟游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