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根据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
二、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见习人员范围是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统招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16-24岁失业青年。国家级贫困县、艰苦边远县的见习人员范围可扩大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
三、就业见习一般多长时间?
就业见习一般为3-12个月。
四、见习补贴发放标准?
见习补贴每人每月1700元(依据陕政办发〔2024〕14号文件相关规定:2024年6月1日后见习补贴为每月1700元。),每个学生,只有一次见习机会。见习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增发生活补贴。由县人才中心统一为见习学生办理每人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计算;月出勤时间为10-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五、就业见习补贴如何发放?
见习单位申请补贴实行“报账制”,见习单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先行垫付见习人员补贴,按自然月份逐月发放,见习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向县人才中心申请补贴。
六、就业见习流程是怎样的?
1.登记信息。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到县市民中心一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人才中心)窗口领取《麟游县就业见习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
2.提出申请。毕业年度在校生持登记表、身份证、学生证、学校介绍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持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16-24岁失业青年持登记表、身份证(所有证照需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失业证明,向县人才中心提出见习申请。
3.县人才中心受理申请后根据见习单位岗位需求计划,结合毕业生专业和意愿,推荐见习岗位。
4.见习单位在毕业生上岗前提出申请,由县人才中心统一为见习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见习学生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提前终止见习,需由本人提出申请,见习单位应在终止见习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县人才中心。
6.见习结束后,学生到县人才中心窗口完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