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关于调整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84号)、关于印发《宝鸡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1〕6号)
二、政策主要内容:对6类人员自愿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
三、政策有效时限:长期
四、补贴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
五、办理条件:自2020年1月1日起,具有合法合规资质的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主管部门批准的培训职业(工种)范围内组织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不受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机构目录清单限制。
六、申报材料:
1.创业培训计划;
2.人员花名册;
3.培训学员身份信息证明材料。
七、操作流程:
由培训机构向县人社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