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
二、政策主要内容: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政策有效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五、办理条件:符合条件人员应在其创业实体登记注册后12至18个月期间,向所在镇人民政府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六、申报材料: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本人农业银行储蓄卡复印件,人员类别证明材料,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证明材料。
七、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向户籍地或注册地村(社区)提交资料,经镇政府审核、县人社局实地考察审核无误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