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5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24〕14号)。
二、政策主要内容:见习人员均可享受每月1700元的生活补贴和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见习单位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指导管理费用补贴;见习单位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指导管理费用补贴;
三、政策有效时限: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四、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五、办理条件:在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六、申报材料:
(一)见习人员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三张一寸照片。
(二)见习单位申报补贴所需材料:
1.见习单位申报补贴文件及审批表;
2.见习人员花名册;
3.见习单位通过银行发放生活补贴明细账单;
4.见习人员考勤汇总表。
七、操作流程: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安排见习人员上岗参加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见习结束后见习单位向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将资金发放至见习单位账户。
八、联系电话:麟游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17-7961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