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文件:关于印发《宝鸡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宝市财办社〔2021〕6号)。
二、政策主要内容:
1.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安置在社会公共服务类岗位的每人每月500元。
2.农村公益性岗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包括①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②高中、中专或者技校及以上学历人员;③农村“零就业”家庭人员;安置在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劳动保障助理员岗位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其它岗位每人每月补贴400元。
三、政策有效时限:长期。
四、服务对象:麟游县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五、办理条件:
1.麟游县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2.麟游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六、申报材料: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明细表(单)等材料。
七、操作流程:
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向镇人民政府申请,经审核后报县劳动就业中心审核并将补贴支付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