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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麟游分局关于4月3日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7 09:35: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6年4月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受理地址:麟游县市民中心六楼县生态环境局监管与应急股

受理电话:0917-7963344

受理邮箱:shy7963344@163.com

邮政编码:721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煤泥矸石烘干加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宝麟环函〔2026〕10号

2026年4月3日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麟游分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