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麟游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06 19:12:28

2025年,我局严格遵循《麟游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核心,聚焦卫健系统主责主业,以医疗废物、医疗污水、辐射安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关键领域为重点,持续强化监管、优化流程、提升能力,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本年度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医疗废物闭环管理。一是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了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预案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预防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行为发生。二是对全县93家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分类、收集、运送、暂存、交接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全县设置的18个医废暂存点运行高效,均与宝鸡市晶玖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实现48小时内安全转运处置。三是组织开展院感及医废处置情况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确保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处置规范。

2.医疗污水处置监管。一是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论述纳入单位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二是做好医疗污水管理工作,健全医疗污水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并严格落实。对医疗卫生机构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持续做好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维管理。三是对全县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排污许可证办理等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全年保持正常运行,均办有排污许可证,相关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各镇中心卫生院及分院均建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水经消毒处理达标后排放,无污水超标排放现象。

3.辐射设施设备安全监管。县医院、县中医医院、两亭镇中心卫生院、招贤镇中心卫生院、崔木镇中心卫生院射线装置均已备案,办理辐射许可证书,已根据辐射环境管理要求完善并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防护知识考核,严格执行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等管理制度,定期查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其余各乡镇卫生院均未开展放射类工作。   

4.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一是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进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省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实验室备案,在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服务平台开展自查。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0家医疗卫生单位的24个实验室完成了备案工作,备案率达到100%。通过备案管理,实现了对实验室的基本信息、实验活动、人员资质等情况的动态监管,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选派人员参加为期一月的省级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人才培养,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各医疗卫生单位自行组织内部培训,通过集中学习、案例分析、操作演示等方式,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常态化培训,全年共开展内部培训4次,共培训50余人次。三是根据《一、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核查表》内容对各实验室备案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环境设施、关键设备、菌(毒)种及样本管理、消毒和灭菌、废弃物处置、实验室人员管理、应急管理和安全保卫等方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风险点及时进行了整改,实现了以查促改、以改促建。

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我县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家,二次供水单位5家,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单位涉及7个镇114家,日供水量100立方米以上的单位7家,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8家。开展集中式供水监督检查76户次。其中对7家日供水量100m³以上供水单位及5家二次供水单位建立“一户一档”,开展监督检查17户次;对8家现制现售水安装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6户次,完成涉水产品监督检查3户次。组织各镇政府、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等部门及涉水单位30余人,开展《陕西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专题培训,进一步夯实管理责任,筑牢生活饮用水安全防线。

6.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印发《麟游县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等9项应急预案,明确组织体系、预警响应和医疗救治流程,为快速有效应对因环境污染或重污染天气等健康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7.环境健康基础工作。一是收集、分析历史健康数据与环境监测数据,为下一步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积累基础。二是利用“爱国卫生月”“世界环境日”等节点,通过宣传栏、线上平台等渠道,开展了环境与健康防病知识科普宣传,提升公众自我防护意识。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日常运行记录、自检频次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可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培训与宣传,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知识专题培训与警示教育,提升全系统从业人员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二是推动精细化管理,指导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规范记录,确保消毒效果稳定达标。三是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各项规定对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医疗污水处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严肃依法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四是持续宣教培训,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必修课,营造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的生态环境保护文化。

麟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