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环保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根据我县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实际,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是有效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环节。一是各医疗卫生单位成立了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机构 ,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预案和各项规章制度 ,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预防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行为发生。二是各单位定期开展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的学习 ,提高医疗单位、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三是全县共设置18个医废暂存点,全县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由宝鸡市晶玖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两天内运转。全县96家医疗机构中,与宝鸡市晶玖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并上门回收医疗废物的有96家,18家由市晶玖宇公司直接回收,78家与就近卫生院签订医疗废物代收代交协议,将医疗废物上交卫生院医废暂存间暂存代交。四是县卫健局不定期组织开展院感及医废处置情况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确保我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处置规范。
2.医疗污水处置管理情况。一是全县20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2家,全部建有医疗废水处理系统,系统运行正常,相关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二是全局上下积极动员,加大投入力度,克服重重困难,筹措资金,完善了全县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三是严格医疗污水排放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过院内排污管网收集到污水处理站,通过消毒处理,经过余氯、PH值效果指示卡和第三方检测合格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3.辐射监督管理情况。县医院、县中医医院、两亭镇中心卫生院、招贤镇中心卫生院射线装置均已备案,办理辐射许可证书,已根据辐射环境管理要求完善并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防护知识考核,严格执行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等管理制度,定期查验辐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其余各乡镇卫生院均未开展放射类工作。
4.实验室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印发了《麟游县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由卫健局局长任组长的麟游县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事故。二是各单位制定了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标本溢洒处理流程等相关预案,并定期培训学习考核。三是各单位制定每年学习计划,不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生物安全、消防安全、院感、质控等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四是采取选派人员外出学习、科室集体学习、自学等形式强化人员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五是强化审批备案管理,县医院检验科、县中医医院检验科、疾控中心检验科共3个二级实验室和妇计中心检验科、乡镇中心卫生院检验科8个一级实验室,均已按照实验室备案流程进行了备案。
5.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县生活饮用水主要为市政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及自建式供水三种,共123家,市政供水1家,自建式供水4家,农村集中式供水118家。现制现售水经营单位11家安装直饮机42台,开展集中式供水监督检查178户次。现制现售饮水单位均建立了卫生管理档案,对售水机清洗维护进行公示。二次供水单位均为各小区物业,有专人负责清洗维护,管水人员办理了健康证。
二、工作成效与亮点
一是通过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我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得到了有效监管,确保了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二是我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环保设施,这不仅提高了环保水平,还有效降低了环境污染,有力地保障了医院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持续做好卫健系统生态环境工作落实,一是坚持科学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我们将继续完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素质。积极组织参加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教育活动,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技能水平。三是县局将继续加大对县级医院、卫生院、个体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落实,严肃依法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切实做好我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做好医疗污水监管、处置等工作,保护我县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