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和《宝鸡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及监管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材料审核及现场实地核查,麟游县舞之星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符合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标准,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示:
机构名称:麟游县舞之星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小艳
行政负责人:贾花莉
场所地址:麟游县九成宫东大街3号
机构面积:260(平方米)
培训范围:文化艺术类
培训类别:舞蹈类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麟游县文化和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0917-7960669)。
麟游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