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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麟游县常态化开展公租房违规问题整治内容及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15 08:40:20

根据中省市2025年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精神,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常态化开展公租房违规问题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提升住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切实保障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现就全县常态化开展公租房违规问题整治内容及投诉举报方式面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公租房。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管理部门问题

1.审核把关不严。对申请或复审资格核查不细致、不全面,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获得公租房保障。

2.动态监管缺失。违规改变公租房用途;未按规定开展定期复核;未按要求使用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基础数据不清、不实,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管理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工作作风不实。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对公租房各类违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对群众申请受理、审核不及时,压件不办,服务意识淡薄;对“黑中介”问题线索不受理、不处理等行为。

4.违规操作行为。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谋取保障资格,或在公租房分配、管理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谋私。

(二)物业服务企业问题

1.日常管理不到位,管理效能低下,未按合同约定对公租房小区进行规范管理,小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公共设施设备损坏维修不及时等。

2.违规收费,私自收取、截留公租房租金,擅自提高物业费等收费标准,违规收取水、电、气、暖等费用或巧立名目收取不合理费用。

3.腾退房源隐瞒不报、私扣使用、出租,不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公租房违规问题查处工作,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或隐瞒真实情况。

(三)中介机构或网络平台账号问题

1.违规从事公租房转售、转租、转借或发布公租房租赁信息等中介服务活动。

2.发布虚假公租房房源信息,误导群众,以办理公租房名义实施诈骗活动。

3.与承租人或其他人员勾结,协助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伪造材料或规避监管。

(四)承租户违规行为问题

1.违规转租转借,将承租的公租房擅自转租、转借他人居住或经营。

2.长期空置,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公租房超过规定期限;拖欠租金,无正当理由累计拖欠公租房租金超过规定期限。

3.改变用途,擅自将公租房挪作他用,改变公租房使用性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破坏房屋设施;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

4.提供虚假材料,在申请公租房时,虚报、瞒报家庭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骗取公租房保障资格。

5.应退未退、拒不腾退。

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公租房违规行为予以举报。

举报地址:麟游县杜阳路36号

举报地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室)

举报电话:0917-7962107     0917-7963011

举报邮箱:lyxzfbzzx@163.com

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