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经麟游县十九届县委第2次常委会会议、麟游县人民政府2026年第13次常务会议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收回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地块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招贤镇招贤村、板桥村;
2.四至范围:以供地范围为准;
3.土地面积:实测面积68809平方米(103.2135亩);
4.设定用途:工业用地;
5.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6.权利人:陕西招贤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7.批准使用年限:2013年10月10日至2063年10月9日,剩余使用年限37年;
8.土地利用现状:2020年实施的良舍至两亭快速干道改扩建项目占用29.32亩,剩余73.8935亩暂未利用。
二、公告期限与听证权利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事项有异议,需要申请听证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局提交书面听证申请及权属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单位: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917-7962213
地 址:麟游县东大街47号
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