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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

发布时间: 2024-12-12 15:36:34

局机关设办公室、医政医管股(中医股)、健康促进股、公共卫生股、规划财务股、人口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等6个股室,成立阶段重点工作机构健康扶贫办、中药材产业发展股。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督促督办等工作。承担本单位的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印鉴、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佳评差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信息统计、网络建设、微博管理、各类宣传品征订;负责媒体联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开展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和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岗位设置、干部人事、劳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继续教育、工人技术等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人才招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护龄津贴审批工作;组织面向基层的定向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招聘等工作,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医改工作监测、评估和绩效考核;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协调推进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2039

负责人:王珏

2.医政医管股(中医股)

机构职责:加强卫生健康工作的政策研究,承担重大卫生健康政策课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承担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标准、规划、措施;指导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评价和乡村医生管理及补充招聘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基层卫生健康适宜技术培训;拟订并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平安医院建设等政策措施,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指导医联体、医疗对口帮扶、医疗机构服务一体化工作和远程会诊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院前急救体系及绿色生命通道建设等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指导临床实验室管理,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医疗广告审查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协调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负责护士注册管理;负责中医药工作,中医药质量监管;负责全系统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负责制订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牵头组织苏陕交流等医疗援助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法典和基本药物目录;指导医院药事管理,推进医院总药师制度,开展临床处方药点评、抗生素使用强度监测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药品价格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参与开展药品、医用耗材供应机制改革,组织开展中标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拟订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县级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全科医生培养;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医学会、农村卫生协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2339

负责人:赵建峰

3.健康促进股

机构职责:制订并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制订卫生健康社会宣传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做好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重大主题、重大典型宣传、文化建设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拟订并实施全县健康促进与教育和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协同推进农村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县城(镇村、单位)、健康细胞、无烟单位、健康城市、健康县区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拟订并实施健康麟游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健康麟游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抓好卫生健康军民融合和双拥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1883

负责人:王慧

4.公共卫生股  

机构职责:统筹协调管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健康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卫生工作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能力建设,统筹协调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宣传、培训、检查、督导、考核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0687

负责人:冯阳

5.疾病预防控制股

机构职责: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负责寄生虫病防治工作,统筹协调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疾病监测和预警预测,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并跟踪评价,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制订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参与食品新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现场核备,协调落实国民营养计划;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卫生监督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制订并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性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社会心理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0687

负责人:郑亚丽

6.规划财务股

机构职责:负责卫健系统项目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及项目库的建立工作;组织开展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规划方案、勘察设计及项目申报、立项、土地、资金协调管理等工作;负责项目招投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项目竣工后验收、评估、审计等工作;承担系统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争取资金、节能减排任务完成及工作进度报送等工作;统筹协调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资金监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管理及社会保障;承担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执行卫生健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省、市、县级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3528

负责人:宋军霞

7.人口与家庭发展股

机构职责: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拟订完善生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计划生育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和评估研判,承担人口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庭发展状况的监测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幸福家庭创建等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协调推进人口实名登记,做好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拟订并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妇幼公共卫生项目、优生促进工程和母亲健康工程的组织实施;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生育全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影响妇女儿童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干预措施;负责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组织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

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医养结合的制度、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协调推进老年长期护理、日间照料和老年康复、慢性病防治保健知识宣传等工作;协同推动老年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开展,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负责健康扶贫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制定工作方案、计划、总结、汇报,政策宣教、数据核实、督导检查、督促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7-7962204

负责人:孛倩

8.中药材产业发展股

机构职责:负责全县健康养生暨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促进健康养生暨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措施。策划包装产业项目,协调相关项目推介、争取及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产业发展考核办法,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

联系电话:0917—7962039

负责人:李文丽

二、所属单位

1.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人口信息中心)

单位职责:贯彻落实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承担全县流动人口及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任务。承担县人口计生广域网、局域网及中心机房建设、管理、维护工作任务。负责信息资源管理、信息收集及各类数据处理,确保信息安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开展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计生干部培训,开展人口信息技术培训,指导基层单位人口信息化工作。负责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口计划执行及流动人口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障措施落实。负责对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2384

负责人:张素敏

2.县计划生育协会

单位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协会章程,做好计划生育协会日常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宣传、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动员会员带头执行计划生育国策,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念。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优生、优育、优教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促进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履行民主参与和监督职责,维护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协助、监督政府依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国际、国内各种组织资助我县人口相关组织的工作实施和监督指导。指导镇、企业单位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2204

负责人:田彩霞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单位职责:负责全民健康教育的宣传、卫生防病科学知识的普及等。卫生监测职能:负责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的监测、健康体检、监测评价及结果统计上报工作,医疗单位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效果监测、营养膳食指导、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管理。传染病防治职能:负责辖区传染病年度防治计划的起草、报批、实施、监测、结果评价上报;负责镇、村两级传染病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结果评价和年度考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中毒事件、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置;重大病疫情及人畜共患区的现场调查、检验及相应措施的落实处置;病媒生物防治;省、市疾控机构下达的各类指令性防治及项目任务的完成。计划免疫职能:负责辖区人群计划免疫的年度计划起草、报批、组织实施、宣传培训、考核评价和质量控制;免疫水平调查、疫苗质量控制、新技术推广应用;各种疫苗分布水平调查、疫苗质量控制、新技术推广应用;各种疫苗管理;镇村防疫队伍培训、考核;免疫接种效果评价、上报等。检验职能:完成各科室提交的各类微生物检验任务及卫生化检验任务;管好用好各种精密检验器材,推广应用新技术。地方病防治职能:配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碘盐标准进行定期监测;负责地方病病情调查监测、报告、防治措施落实、科研项目的研究;对病区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基层防治骨干培训、普及防病知识等。慢性病的控制与疾病监测职能:负责辖区内慢性病的防治工作计划的起草、报批,负责慢性病日常监测评价及报告工作,预防措施的效果评价及业务技术指导。执法监督职能:依据国家法规、条例、实施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饮水卫生、医疗单位消毒效果及控制医院内感染的许可监督与管理。医疗市场的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免疫规划工作监督管理及违法案件查处。

联系电话:0917—7962392

负责人:何亚锋

4.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单位职责:承担着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遗传病筛查、产前筛查、出生缺陷干预、高危孕产妇筛查和管理、监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健康,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推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常见妇女病的诊治、健康教育、免费避孕药具的管理与发放。

联系电话:0917—7962717

负责人:郭国琴

5.麟游县医院

单位职责:承担县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开展二级专科服务,承担急危重症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承担120急救和各类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接受下级医疗机构的转诊,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传染病预防诊治和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进行疾病预防指导;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承担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承担县卫健局交办的其它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0420

负责人:柏居林

6.麟游县中医医院

单位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确保全县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3130

负责人:许超

7.1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及分院

崔木镇中心卫生院        0917—7817341      李鸿彦

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河西分院  0917—7816140      郭建锋

崔木镇中心卫生院洪泉分院   0917—7813027     刘海亮

丈八镇中心卫生院       0917—7818012      邢宗斌

两亭镇中心卫生院        0917—7810025      姚忠绪 

两亭镇中心卫生院天堂分院    0917—7812867     邢龙刚

常丰镇中心卫生院        0917—7815605       田 军

常丰镇中心卫生院庙湾分院  0917—7814306      舒登平

招贤镇中心卫生院         0917—7819329     孙鹏岳

酒房镇中心卫生院         0917—7811516     王永建

九成宫镇中心卫生院        0917—2660750    赵天仁

九成宫镇中心卫生院良舍分院  0917—7910860    白建升

九成宫镇中心卫生院澄铭窑分院  0917—7911005   朱俊刚

单位职责:承担本镇和管辖范围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地区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对65岁及以上老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慢病确诊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对本镇和管辖范围内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公共卫生服务;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施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乡镇卫生状况;负责本镇和管辖范围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