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督查督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目标责任考核、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系统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局系统法治建设、普法宣传和机关法律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局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有关人员执法证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局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贯彻落实工作;承担局系统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协调分办;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审批事项监管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局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信息化工作,编制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承担网络媒体舆情的日常监测、动态分析;负责局系统政务信息的收集、编报工作;负责中、省、市官方网站留言板、领导信箱所涉及事项的收集、分办、送审工作;负责局系统部门预决算、基建项目决算、政府性债务、财政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监管和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经济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和存档工作;负责局系统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征缴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内部审计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系统工资、劳动统计、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年报统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2107
负责人:王小阳
2.建筑市场管理股
机构职责:负责全县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市场准入管理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牵头负责住建行业环境治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监管;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全县施工图审查备案、抗震设计审查备案、建筑节能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文明施工、科技示范工程、优质工程创建、评选、审报工作;负责工程建设建筑节能实施工作,组织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及城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协调指导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3953
负责人:邢少雄
3.村镇建设股
机构职责:负责城建年报、县域经济考核等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国重点镇、中国特色景观名镇名村、中国宜居小镇宜居村庄和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创建工作;负责县城、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指导农村房屋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九成宫文化旅游街区建设;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负责村镇建设各项补助资金计划的下达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0543
负责人:张雅丽
4.住房保障股
机构职责:拟订全县住房建设、城镇住房保障意见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建设、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处置、交易等二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本级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营、退出管理以及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指导房屋征收管理、旧城改造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主管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制定年度公有住房出售价格标准,负责县属以上单位公有住房出售方案、出售价格及已购公房部分产权向全产权过渡、已购公房换购以及房改资金归集的审批工作。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查研究,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落实房地产市场规划、发展、调控政策;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价格评估机构、经纪机构、租赁机构的开发经营、价格评估、经纪服务、租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承担新建商品房销售、存量房转让、房屋抵押、房屋租赁等交易市场管理工作,落实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交易和产权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监测和分析研判;贯彻落实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物业服务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监管,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指导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以及承接查验活动;负责指导全县物业保修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2107
负责人:周威
5.公用事业管理股
机构职责:负责住建系统固定资产、重点项目的编报、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等工作;负责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及项目库的建立工作;负责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规划方案、勘察设计、土地预审及项目开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申报项目建设资金工作;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城镇配套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市政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竣工验收、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负责市政工程施工验收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项目审计工作;指导城市路灯管理和城市规划区景观照明工作。宣传和贯彻执行燃气、供热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编制城镇燃气、集中供热等公用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集中供热重点项目编制、推进和落实工作;负责住建行业公用事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编制城区污水处理发展规划;拟订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2107
负责人:刘遥
6.城市管理股
机构职责:负责县城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及精细办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园林绿化、环卫发展规划,拟定并监督实施有关文件、行业制度及管理办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规划、建筑市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局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2107
负责人:王斌
二、所属单位
1.麟游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职责:
(1)负责城市规划实施(包括地上建筑、地下人防工程)、房地产开发、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工作。
(2)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
(3)负责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
(4)负责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执法工作。
(5)负责城市市场监管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随意摆放、占道经营、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执法工作。
(6)负责城市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道路、违法停车停放车辆的执法工作;负责城市占道停车场点(包括行车道、人行道)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水务管理方面的向城区河道倾倒废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区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执法工作。
(8)负责城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
(9)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10)负责城市数字化城管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完善“12319”城管服务热线。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0480
负责人:郭锦艳
2.麟游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单位职责:
(1)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抽查、抽测涉及工程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抽测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
(4)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接受并即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8)依法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9)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和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联系电话:0917-7962026
负责人:李昭阳
3.麟游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单位职责: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租房的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与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对象、住房建设规模的调查摸底和审核审定工作;负责上述房屋价格的监督与管理以及住房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
联系电话:0917-7963011
负责人:杨小萍
4.麟游县建筑经济定额管理站
单位职责:
(1)协助城建行政管理部门,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
(2)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编制,审核工程决算工作。
(3)承担建设工程标底编制,审核工作,提供建筑工程造价方面的经济技术咨询业务。
(4)收集积累我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并予以科学分析整理。
(5)编制投资估算指标,为主管部门审定和决算工程提供服务。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3953
负责人:李昭阳
5.麟游县园林绿化管理站
单位职责:为城市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提供服务。负责城镇公共绿化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公共绿地管护;负责城区街道绿化带、绿地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城区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及垃圾收集点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区公厕的建设、维护、管理;指导驻城单位、村镇、街道搞好绿化工作;负责全县园林式单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园广场、城区街道和清扫保洁专业队伍的日常管理。
联系电话:0917-7900205
负责人:马玉荣
6.麟游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
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
(2)负责城区道路、桥涵、照明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
(3)负责城区排水、排污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管理。
(4)会同公安、消防和技术监督等部门做好城区天然气、液化气和供热的安全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市政、公用设施有关事项的达标工作。
(6)负责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勘察审批,监督、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复。
(7)负责管理公用设施上的广告牌匾设置。
(8)负责城区市政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0483
负责人:杨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