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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制度

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

发布时间: 2025-08-01 08:45:00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机构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宣传教育、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档案、资产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创文创卫、“四优”模范机关创建,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争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3344

负责人:李梦远

2.法制与督察股

机构职责:负责本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案件审核及法制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法治政府建设、普法宣传、法规培训、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协调做好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工作,督促协调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负责部、省“12369”信访投诉平台管理,信访投诉件汇总上报及“一诉一档”建立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部执法队伍管理系统的信息填报、人员执法证件办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9929

负责人:王军昌

3.大气股

机构职责:负责全县大气、噪声、光、恶臭、机动车、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承担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集中整治;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汾渭平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6252

负责人:张化清

4.水与生态股

机构职责:负责水、土壤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农村生态环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工作;承担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两山”基地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中省市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实施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3536

负责人:李均芳

5.监管与应急股

机构职责:负责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应急、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固废管理、总量减排、深化改革、污染源普查等工作;承担低碳近零碳试点创建,全市“十项重点任务”,营商环境突破年,消费增长及以旧换新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0983

负责人:张文潮

6.项目股

机构职责: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项目实施验收及项目资产移交等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3756

负责人:王军昌

二、所属单位

1.麟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为市生态环境局麟游分局下设的参公事业单位,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下辖2个执法中队。主要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的生态破坏、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等领域涉及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3559

负责人:任金磊

执法一中队:负责两亭镇、酒房镇、大八镇和经开区区域内的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牵头负责涉水、土壤、固危废、辐射、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等专项执法检查。

联系电话:0917-7963559

负责人:剌永超

执法二中队:负责九成宫镇、常丰镇、崔木镇和招贤镇区域内的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牵头负责涉气、噪声、生态、污染源在线监控等专项执法检查。

联系电话:0917-7963559

负责人:高晨东

2.麟游县环境监测站

为市生态环境局麟游分局下设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917-7963568  

负责人:张文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