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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10 16:36:00

中共麟游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以下简称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县教育体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主要职责是: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全县教育体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措施、教育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监督。

(二)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与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建议,负责指导全县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协调各校教育教学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执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意见和教学评估标准,促进普教职教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统筹管理;负责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县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校园足球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师工作,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负责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宣传统战和安全稳定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学校的稳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中小学后勤服务保障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学会等社团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十四)研究全县体育发展战略,推动体育改革,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五)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布局,指导、规范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

(十六)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参加全省、全市运动会和单项比赛。

(十八)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体育宣传和教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文化建设。

(二十)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一)加强运动员思想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二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