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煤矿采空区搬迁安置工作,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矿区群众和煤炭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搬迁安置工作公平、合理、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复垦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受理单位: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受理地址:麟游县东大街28号
受理邮箱:zly7962213@163.com
联系人:杜敏
联系电话:0917-7962895
公示期限:2026年5月19日—2026年6月2日
附件:
《麟游县煤矿采空区搬迁安置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