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规范煤矸石综合利用行为,减少其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和环境影响,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县发改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麟游县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要求,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众进行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
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