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规范煤矸石综合利用行为,减少其对土地资源占用和环境影响,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县发改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了《麟游县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受理单位: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受理地址:麟游县普润街7号
受理邮箱:lyfgjshg7962306@163.com
联系人:上官星宇
联系电话:0917—7962306
公示期限: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7日
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