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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8-20 16:50:16

类别:C类

签发人:石甲瑞

麟自然资函〔2026〕33号

张义平代表:

您提出的“实施土地项目整治”建议收悉,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发〔2018〕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743号令)、《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4号令)及《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中办发〔2025〕13号)等政策性文件规定。近年来,县农业农村局先后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累计建设高标准农田9.6万亩。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部门职责,全力协同配合,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其年度谋划申报的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审查开辟绿色通道,压缩规划、地类核查时限,及时提供全域国土空间矢量数据、影像资料等,保障项目立项进度。二是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全面摸排全县坡耕地、低效耕地治理短板缺口,积极向上汇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扩大年度治理实施规模。三是指导协助村组,积极申报坡改梯、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等整治项目,争取早日实施土地整理,改善耕作条件。

感谢您对我县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2026年8月20日

(联系人:尹子怡                 联系电话:0917-796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