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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公安局关于政协麟游县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8-13 16:45:28

类别:B类

签发人:王宏科

麟公函〔2026〕3号

刘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县县域交通运输情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严格依据国家道路安全技术标准,联合交通部门对G244国道、S311省道两亭至县城段实地踏勘,结合道路线形、交通流量、平交路口分布及事故数据,对照《公路路线设计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等国家标准综合研判。

道路通行效率提升必须以安全可控为前提,G244国道是我县通往甘肃灵台县的重要运输通道,2018年建成通车,路面基础条件较好。但我县境内矿企数量大,大型货车通行密集,沿线村镇密布,平交道口多,人车混行突出,安全风险点位多。限速设置不能仅参考路面状况,需综合道路条件、沿线环境、事故风险等要素综合确定。灵台县境内同路段道路线形、交通环境与我县存在客观差异,故限速标准有所不同。如调整限速,需要配套改造标志标线、测速取证设备,履行安全评估、专家论证、方案报审等法定程序,不可直接变更现有限速。

S311省道两亭至县城段通车时间较短,道路建设标准高,但路段弯道坡道较多,村组出入口分散,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问题突出。现有限速标准系通车初期风险评估后设定,优先保障沿线群众出行安全。

结合交管职能,统筹安全底线与通行效率,我大队将抓好四项工作:

一是开展限速专项复核评估。联合交通部门对两条国省干线全面排查研判,形成评估报告。对符合技术调整条件的路段,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限速优化建议;暂不具备调整条件的,维持现有限速,守住安全底线。

二是做好分车型限速前期调研。借鉴外地管理经验,梳理差异化限速实施的硬件、执法前置条件,开展摸底储备,待条件成熟后依规申报。

三是实施精细化交通管控。在限速未调整前,科学布设测速点位,常态化维护更新交通标志标线,优化路面巡逻勤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释放道路通行能力。

四是夯实源头安全治理。常态化开展沿线村组交通安全宣传,推动完善路口减速警示设施,通过执法管控、宣传教育、硬件防护多措并举,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限速评估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统筹群众出行安全与物流营商环境建设,全力保障国省干线安全畅通,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麟游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3日

(联系人:杜瑶                    联系电话:0917-796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