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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8-13 16:38:46

类别:B类

签发人:尚成林

麟住建函〔2026〕19号

郝扬、王秀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南坊新城建设文化广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6年3月17日,我局现场查勘南坊社区文化广场拟选址位置及社区实际需求,经与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对接,该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为商品房开发用地,用于南坊新城二期开发,建设文化广场不符合城区规划,经与南坊社区负责人协商,提供以下解决方案:

一是结合南坊社区在建小区配套规划,同步督促各新建楼盘按规划配建小区内部休闲健身场地、口袋微广场,补齐片区日常休闲点位。二是统筹片区公共空间规划,我局积极对接规划部门,将南坊社区标准化文化广场项目纳入县域城乡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待后续国土空间规划优化调整、用地指标统筹落实后,优先立项选址落地。三是临时便民配套补充,在社区沿街闲置边角零星地块,因地制宜增设健身器材、休闲座椅、小型绿化游园,阶段性缓解群众就近活动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对接自然资源部门,跟踪用地规划调整事宜,同步摸排南坊新城辖区存量闲置零星用地,利用符合广场建设用地指标地块,启动文化广场项目前期报批建设,动态优化片区公共活动空间布局。

感谢您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3日

(联系人:刘遥                     联系电话:0917-796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