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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8-07 16:48:33

类别:B类

签发人:刘玉仙

麟农水函〔2026〕69号

吕锁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吨粮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耕地质量与规模,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吨粮村建设提供优质的土地基础”的建议

近年来,我县聚焦提升耕地质量,不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吨粮镇村”建设。全县已建成高标准农田9.6万亩,成功创建吨粮镇1个(常丰镇),吨粮村2个(良舍村和御驾塬村)。2026年拟创建吨粮镇为九成宫镇,拟创建吨粮村为招贤镇高庄村和酒房镇的焦家沟村、花花庙村。今年以来,我县积极组织各镇对全县水毁高标准农田及田间设施及时进行维修,持续推进全县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为提升耕地质量与规模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于“集成推广高产技术,提单产、增效益”的建议

今年我县启动实施2026至2028年玉米增产增效三年行动,聘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学院教授为技术指导团队,以提升耕地质量为抓手,以建良田、选良种、配良机、用良法、强示范为重点工作任务,争取到2028年底玉米实际单产提升60公斤以上,累计实现农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的目标。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为我县玉米种植提单产、增效益创造有利条件。

三、关于“争取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全覆盖、降成本增效益”的建议

根据中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化服务组织,2024年我县对小麦按照机耕、机播、机收开展全方位托管服务,实施面积1.52万亩,共计兑付补助资金134万元。2025年由崔木村集体经济组织等9家服务主体对玉米耕、收环节进行全方位社会化托管服务,实施面积3.58万亩,共计兑付补助资金236.28万元。2026年,我们将继续争取中省社会化服务项目支持,切实将这一惠农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真正为粮食生产降成本、增效益,提升群众种粮积极性,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四、关于“落实支持政策与保险保障”的建议

在争取中省市惠农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根据陕西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陕财办金〔2026〕1号)精神,结合《麟游县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麟办发〔2023〕20号)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在享受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贴后,农户仅需缴纳不超过20%的保险费(小麦、玉米每亩5.40元,油料每亩3元,大豆每亩4.32元,苹果每亩24元),可获得相应的完全成本保险赔偿(小麦、玉米每亩900元,油料每亩500元,大豆每亩720元,苹果每亩3000元),为农业抗风险稳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争取上级扶持政策,落实相关措施,聚力粮食生产安全,推动我县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农民增收。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8月6日

(联系人:刘海生                联系电话:0917-796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