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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政协麟游县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95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8-05 18:03:57

类别:A类

签发人:剌建军

麟交函〔2026〕52号

马东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管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农村公路管护工作、保障农村道路通行条件,严格落实各级公路管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局依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陕西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法》《麟游县通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持续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分级管护责任机制,细化明晰县、镇、村各层级管护职责,构建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层层落实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格局。

一是全面排查精准修复。聚焦农村公路通行安全保障,常态化开展全县农村公路路况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联合镇、村管护力量对县、乡、村三级道路开展逐段核查,重点排查路面坑槽、裂缝、沉降、路基边坡破损、设施缺失、排水堵塞等各类病害问题。针对道路病害,分类制定整改修复方案,分批推进道路修补、隐患整治、设施修缮等工作。2026年上半年,累计核查农村公路500余公里,排查各类病害路段23处,已完成修复整治23处,有效处置路面破损、边坡隐患、标识设施损坏等问题,持续提升农村道路通行安全和路况质量。

二是夯实管护经费保障机制。根据《关于印发宝鸡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专项养护经费保障。按照市、县财政3:7的配套比例,为各镇村级道路落实每年每公里3000元的日常养护经费;同时,县财政每年为各镇配套5万元村组道路专项维修基金,专门用于村组道路日常破损修补、附属设施修缮等工作,为常态化开展道路管护、提升道路通行品质提供坚实资金支撑。

三是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各镇人民政府为通村公路管护主体,全权负责辖区内通村公路、沿线桥梁及各类附属设施的日常保洁养护、常态化巡查管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汛期水毁病害抢修修复等各项具体工作。我局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主要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护工作的业务指导、日常督查、年度考核,全程督导各镇规范落实管护举措,补齐道路管护短板。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压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农村公路管护专项督导检查,紧盯道路养护、安全管控、水毁修复等关键环节,督促各镇切实扛起属地管护责任,细化工作举措、补齐管护短板。同时,持续规范养护资金使用管理,高效推进农村公路常态化管护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各类道路安全隐患,持续优化农村道路通行环境,全力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畅通。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4日

(联系人:田朝华               联系电话:0917-796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