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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8-04 16:57:44

类别:B类

签发人:刘玉仙

麟农水函〔2026〕63号

赵鹏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田间生产砂石道路维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我县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全县66个村实现道路砂石化建设,田间生产道路砂石化改造基本完成,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由于田间生产砂石化道路使用年限仅为6年,部分管护职责落实不到位,加之近年暴雨、秋淋等极端天气频发,导致大部分道路因雨天造成砂石大量冲毁,路面不平整影响正常生产。由于中省市对田间道路维修暂无具体项目和政策支持,按照“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谁负责”原则,田间道路养护责任已移交村委会,由镇村常态化开展田间道路巡查,我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镇村做好田间生产道路排水修补工作,保障田间道路畅通。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各镇积极谋划田间道路维护改造项目,按流程建立项目库,统筹安排,逐年予以解决。同时,建议相关村采取帮扶单位捐资,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做好田间道路日常工作。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6年8月3日

(联系人:杨虎生                联系电话:0917-796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