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刘海峰
麟民军函〔2026〕15号
田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合资源破解场地设施难题。全县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功能互补”的原则,已累计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51个,覆盖了全县77%的行政村,共设置床位381张。各幸福院均按照标准配备了完善的设施设备,设有休息室、娱乐室、餐厅、室外活动场所等,即“两室一厅一所”,基本具备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的功能。
二、加大投入力度,研究出台政策。一是强化财政支持。县级财政每年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费”中下达运营经费51万元(每院每年1万元),市级财政每年下拨幸福院运营经费51万元(每院每年1万元),专项用于幸福院日常运营、伙食补助及改善入院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开支。县财政下达28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全力保障全县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有效保障了幸福院的常态化运行。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送餐服务工作的通知》《麟游县老年食堂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麟游县村级助浴中心管理运行办法的通知》,从制度层面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管理短板。三是凝聚社会合力。全县已有5个农村幸福院与慈善幸福家园实现了融合发展,通过“民政投入一点、慈善筹集一点、集体经济补贴一点、就餐老人自费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大幅提升了运营质效。
三、推动幸福院精细化管理。一是实施分类管理。根据服务功能和运营时长,对51个幸福院实行分类管理,经村自评、镇审核及市、县民政局联合审定,共评定二类院13个、三类院38个,目前已全部挂牌运营。其中,二类院每日运营不少于8小时,提供餐饮、临休、文化娱乐和精神慰藉等日托养老服务;三类院每日运营不少于6小时,提供大众性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服务。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互助幸福院管理服务的通知》,明确了入院对象和程序、院务管理、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建立“县级指导、镇级监督、村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四级管理体系和运行考核机制,依据考核结果拨付运行补助,做到奖优罚劣,坚决杜绝幸福院空转或闲置。二是样板打造与结对帮扶。在招贤镇、两亭镇基础条件好、老人居住集中、运行效果显著的幸福院中,筛选2-3家作为县级样板,投入资源进行重点打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营管理模式。同时,鼓励并组织示范点与运行相对薄弱的幸福院结成帮扶对子,通过经验交流、现场指导、人员跟班学习等方式,实现“以强带弱”、共同提升。
四、丰富幸福院内涵品质。一是持续深化“情暖夕阳”主题活动。印发《关于在农村幸福院开展“情暖夕阳”活动的通知》,要求每个幸福院每月至少开展1次形式灵活、内容丰富、主题明确的集中活动,涵盖政策宣讲、义诊体检、关爱老人、文艺演出、棋牌竞技、广场舞大赛等多种内容。二是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制定《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鼓励引导群众自治组织、党员、爱心助老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村干部、驻村干部、民政员、志愿者等多方面力量参与,通过定期探访及时了解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三是开展助餐助浴服务。依托农村互助幸福院、闲置校舍等,在各镇建成老年食堂14个、助餐点15个,组织志愿者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开展上门送餐服务。为解决农村老人洗澡难问题,争取资金450万元,在27个有条件的村建设了助浴中心,配备淋浴、搓澡、洗发、洗衣烘干等设施,大幅提升了老年人生活品质。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聚焦农村互助幸福院提质增效,加大保障投入、细化分类监管、创新服务模式,不断补齐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短板,持续规范51所幸福院运营管理,推动二类幸福院树标杆、三类幸福院补短板,全面提升我县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质量,构建更加完善、高效、暖心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917-796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