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马列
麟供函〔2026〕7号
冯国栋、李进华、张文文、赵海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社积极抢抓国家实施“互联网+”战略和农村电商发展机遇,在发展农村物流、打通农产品上行渠道、促进群众增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完善服务体系。依托电商示范项目创建成果,积极探索镇村站点运营模式,实现电商服务站点与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深度融合,有效解决电商服务站点工作人员不固定、福利待遇难以落实等棘手问题,进一步提升站点运营服务水平。对照相关扶持政策,拟对符合条件的宝鸡野山村农林产品有限公司,予以奖励,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二是加强品牌打造。根据《麟游县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暂行)》《麟游县大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及省著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的农产品的经营者,按照标准给予相应奖励。鼓励企业持续丰富产品品类,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对已有资源优化整合,发掘新的产品竞争优势,避免同质化竞争。
三是持续宣传推介。充分发挥直播带货助推产品销售重要作用,利用好“832”平台、央企采购、抖音短视频等电商平台,实现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截止目前,已在“832”平台销售农产品24.3669万元。同时,常态化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充分发挥供销系统组织优势、网络优势和服务优势,整合各方资源,为农产品流通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四是强化人才队伍。持续开展电商人才培训,不断挖掘培育本土优秀电商人才。精准聚焦农产品产业致富带头人、农产品企业经营者、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等农村电商运营主体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专业化、个性化专项培训。2026年我社联合县职教中心,聘请电商专业讲师,组织脱贫人口、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从事短视频行业人员、抖音快手爱好者、电商企业和电商服务站点负责人开展电子商务实操技能专题培训120人次,为发展农村电商提供人才支持。
下一步,我社将立足职能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开发建设集麟游县域农产品、特色商品、文创产品展示、推介、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线上服务平台,为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企业和各类合作社等入驻提供优质个性化服务,为全方位、多层次拓宽麟游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搭建平台,进一步提升麟游县域农产品的对外影响力和市场美誉度,促进我县农村电商发展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电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薛凯元 联系电话:0917-796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