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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6-04-22 18:01:31

类别:A类

签发人:崔宏生

麟财函〔2026〕10号

李旭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田间生产路建设维护纳入财政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财政局不断加大财政支农支持力度,在脱贫攻坚过渡期,累计投入财政衔接补助资金5.82亿元,其中,县财政资金1.6亿元,为我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生产设施改善提供了财力支持。2019年-2024年累计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65亿元,其中,县级配套750万元,对部分田间道路进行了拓宽改造,进一步改善农田耕作质量,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县财政局每年向各镇安排道路维修养护资金5万元,确保农村道路运行畅通。目前,田间道路坚持以镇、村维修改造为主,镇村无法负担其费用的,由所在镇提出资金申请,按程序审批后,县财政局及时安排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为我县“三农”工作有序健康推进提供财力保障。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财政局

2026年4月20日

(联系人:田苗      联系电话:0917-7962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