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王宏科
麟公函〔2025〕6号
剌海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进我县‘智慧交通’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智慧交通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建立完善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在国省道、县乡主干道路、城区街道、十字路口等交通复杂区域增设高清视频监控51路、智能卡口52路,安装11个900万像素自动违停抓拍球机、8套定点测速和区间测速自动互换设备、改装6个人脸识别高清摄像机、19套闯红灯电警抓拍系统,织密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监控网,实现了全时空、全方位覆盖和信息无缝对接,发挥了路网监控的侦查利器作用。二是投资20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设并启用了“农村道路智能风险预警系统”,整合全县公安卡口、“雪亮”工程共1262路视频资源 ,运用AI车辆模型分析研判技术,对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识别。系统运行后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农村道路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头盔佩戴率从建设初期的20%提升至69%以上,全县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率由建成初的38.2%下降到18.9%左右 ,2024年以来农村道路未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有效提升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交通设施不断完善。根据县域交通实际,在学校、医院、商场等重点区域新增停车泊位280个,施划“潮汐式”停车位38个。在永安路、官坪东路实施交通设施“微改造”工程,实线改虚线、施划右转专用车道、安全岛,优化红绿灯配时,安装各类指示标牌28面,施划引导标线、指示标线470平方米,其余交通辅助设施7个,最大限度提高路口车辆通行效率。
(三)执法管控力度持续加大。一是科学部署警力,增加交警巡逻频次和密度,尤其在早晚高峰、节假日等交通繁忙时段,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加强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充分利用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系统等科技设备,对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占道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抓拍,实现精准打击,提高执法公正性和客观性。二是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分析研判、比对、布控假套牌、报废车、驾驶证异常、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违法载人、接打电话等重点违法嫌疑车辆,追踪行驶轨迹,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实时预警及时发布指令,迅速出警拦截,实现了大海捞针似的“逢车必查”到定点拦截的“精确打击”转型,提升了路面管控整体效能。
(四)交通安全宣传广泛深入。依托全县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宣讲会、利用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加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进一步掌握交通法规常识,自觉做到依法、规范、有序停车。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对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车辆进行公开曝光,努力营造县城文明通行的浓厚氛围。借助“交管12123”手机客户端,大力推广事故视频快处、违法查询处理、驾考预约、车辆挂牌登记、学习教育、一键挪车等便民服务措施,让群众在公安改革中充分享受到获得感,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智慧交通规划。一是结合我县交通发展实际,进一步细化智慧交通建设规划,明确各阶段建设目标和任务,确保智慧交通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智慧交通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智慧交通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智慧交通项目建设。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县财政对智慧交通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智慧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充足。二是按照《麟游县公安局智慧交通管理建设项目建议书》规划,推进交警指挥中心、多个应用平台及外场系统等项目建设,构建更加完善的智慧交通体系。其中,重点建设公安交管业务数据分布式汇聚管理平台、智能信号控制与优化管理平台等,实现交通数据的高效管理和交通信号的智能控制。
(三)强化科技应用,提升智慧交通服务水平。一是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智能研判系统”应用,不断优化系统功能,扩大识别范围,将更多交通违法行为纳入系统监测,提高预警准确率和处置效率。二是探索建设智慧停车应用平台,整合全县停车资源,实现停车位实时查询、预订和电子支付等功能,缓解停车难问题。三是利用交通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入分析交通流量、事故规律等数据,为交通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实现精准化、科学化管理。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智慧交通管理能力。一是引进交通工程、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等领域专业人才,充实智慧交通管理队伍,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二是定期组织交警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智慧交通业务培训,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参与度。一是持续开展智慧交通宣传活动,通过多媒体渠道,广泛宣传智慧交通建设的意义、成果和使用方法,提高公众对智慧交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二是建立公众反馈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智慧交通建设,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合理建议及时采纳,不断改进智慧交通服务。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公安局
2025年8月21日
(联系人:杜 瑶 联系电话:0917-796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