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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8-15 17:08:17

类别:B类

签发人:刘玉仙

麟农水函〔2025〕121号

张晓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建设用地满足群众宅基地需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始终将解决群众合理住房用地需求作为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因群众分户需求增加、改善居住条件等原因导致宅基地供需紧张的情况。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与空间优化。在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中,优先保障农村宅基地合理用地空间。指导各镇深入调研,精准摸排存量宅基地、闲置宅基地、新增分户需求等情况,科学划定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范围。二是加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倾斜。在上级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的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并优先保障无地可用、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刚性需求。三是深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工具的实施。将整治腾退出的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产生的节余指标,在优先保障项目区内农民安置、农村发展用地后,可将部分指标用于保障区域内新增宅基地需求。四是严格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在拓展用地空间的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一户一宅”、面积标准等规定,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符合条件、有合理需求的农户能够依法依规及时获得宅基地。

保障群众宅基地需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财政等多个部门,以及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下一步,我们将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压实属地责任,指导并督促各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精准摸排需求,科学编制规划,规范审批管理,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加大政策宣传,广泛宣传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引导农民依法依规申请和使用宅基地。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马鹏           联系电话:0917-7962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