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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7-14 16:19:06

类别:A类 

签发人:海建军

麟农水函〔2025〕86号

李福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镇村进行水毁农田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2019年实施以来,先后在招贤镇招贤村、黎家沟村、大岭村、南屋村进行了项目建设,共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8455.9亩,切实改变了土地耕作条件,方便了群众耕种。受近几年夏季强降水影响,致使部分田边地埂出现塌方,生产道路受到不同程度水毁,影响群众耕作。针对此情,我局争取资金138万元于2024年12月对招贤镇永丰村(石家咀组、硬里组、邢家岭组、押河组)4000亩水毁耕地、8条水毁道路及部分塌方田坎进行水毁滑坡修复,目前已修复完成。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深入调研摸底,倾听群众诉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过程中将有条件配备灌溉设施的区域做到能灌则灌、应灌尽灌,并在容易发生水毁的道路和田边留足排水沟,以防农田再次受毁。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工程建后管护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建管并重,明确管护对象、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经费来源,确保农田基础设施长久运行并发挥长期效益。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胡琼       联系电话:0917-796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