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刘海峰
麟民军函〔2025〕181号
郭国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社会机构建设老年公寓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底,我县建成老年公寓暨中医健康服务中心,2017年7月份投入运营,公寓共设置床位153张,前楼为康养区,设置53张床位,后楼为住养区,设置床位100张;小二层楼设为家化疗养区,内设厨房卫生间,可提供8户居家式服务,运营5年共收住养老老年人300余人次。由于我县群众对养老住养认知度不高,老年公寓入住老人较少,同时,运营经费未纳入县财政预算,由医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加之收费标准较低,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连年亏损,不得已情况下医院决定于2022年12月份停业。
经与县中医医院对接,计划将县中医医院东楼改建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改建后一楼设为医疗服务区,内设医护办公室、康复训练室、评估室等;二、三楼为康养区,设康复训练室、评估室、理疗室等,收住失能、半失能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功能康复训练,通过中医体质辨识、中医特色治疗、药疗、康复理疗、膳食养生、健康教育等措施,将养生、医疗、保健融为一体,为亚健康人群、老年人、慢性病、失能、半失能人群提供个性化中医健康服务,推动我县医养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赵玲丽 联系电话:0917-796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