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签发人:王彦平
麟住建函〔2025〕16号
王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道路科学合理洒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城区保洁道路共22条29.86公里,公园广场10个,桥梁10座,口袋公园8个,市政设施1600余个。道路清扫保洁面积达到482942平方米,其中机械化清扫面积达到301963平米。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指导绿化站每天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不间断喷雾、洒水、冲洗作业,切实做好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一是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照作业时间、标准要求,避开交通高峰期,保障道路行驶安全,遇到公交站点、行人和车辆,调整水压、降低行速,避免给市民出行造成影响。二是优化作业方式。洒水作业需控制水量、水压,洒水以路面潮湿、不起尘为限,严禁洒水后路面积水。三是关注天气变化。秋冬季道路洒水降尘时要时刻关注气温变化,气温达到5℃以下时,不再进行冲洗作业,及时调整洒水作业方式和喷雾作业时间 (冬季气温5度以上,上午10:00后开始,下午4:00前结束),防止造成道路湿滑结冰。同时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抓好日常教育培训,确保车辆和行人出行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城区洒水工作督导检查力度,继续督促绿化站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作业车辆,及时调整洒水作业模式和作业时间,做到人性化作业,尽量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同时,在以后的车辆购置中,我局会注重考虑车型和实际需求,加大新型道路作业车辆购置力度。
感谢您对我县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李烨 联系电话:0917-790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