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类
签发人:任建平
麟卫健函〔2025〕36号
李鸿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县医养结合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县城西片区有中心敬老院和两亭敬老院,分别由辖区中心卫生院定期开展健康服务,县城东片区暂无养老机构。为填补这一空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县健康养老事业发展,拟将原崔木镇中心小学进行改建,建设崔木镇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形成医疗和养老为一体的医养结合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以及稳定期生活照料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拟将原崔木镇中心小学其教师公寓改建成老年人护理区,设床位36张;新建3层康养楼,设床位70张,总计106张的护理院;将学校行政办公楼、教学楼改建成门诊综合楼、医技住院楼,设住院床位15张。同时,各镇卫生院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要求,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教育指导,通过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方式,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的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服务。此项目已按“三重一大”程序经县政府常务会同意,正按程序报县委常委会审定,办理前期相关审批手续。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医养结合发展工作:一是加大投入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实现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医疗和养老机构建设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相关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二是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具有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功能的医养结合设施。同时,根据地域分布、功能定位、服务能力、交通和时间成本等因素,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在老年人口居住集中地增加医养结合机构,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三是加快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鼓励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工作经历视同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落实医师执业地点区域注册和多执业机构备案制度,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引导退休医务人员、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四是推动开展上门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标准以及家庭病床医保支付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开展上门服务、设立家庭病床。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在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等基础性签约服务的基础上,扩大服务内容,提供个性化服务。
感谢您对我县医养结合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麟游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0日
(联系人:王珏 联系电话:0917-7962039)